[发明专利]一种广告投放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314246.0 | 申请日: | 2018-11-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839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5 |
| 发明(设计)人: | 汪浩;贺华玲;丁博;刘德洪;喻永淼;杨剑;李晋文;吴海华;邱助;余铭峰;卓坤腾 | 申请(专利权)人: | 汪浩 |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麦小婵;郝传鑫 |
| 地址: | 510220 广东省广州市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投放系统 基础服务模块 基础设施模块 数据库模块 应用层模块 服务平台 广告投放 广告系统 技术协议 监控服务 接口支撑 配置服务 认证服务 网络带宽 文件服务 系统响应 行业标准 大数据 高流量 同步的 响应 顶层 构建 并发 存储 调度 服务 应用 管理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广告投放系统,包括基础设施模块,用于构建所述广告投放系统的硬件和框架;基础服务模块,用于提供认证服务、监控服务、文件服务、配置服务、MQ服务和TASK服务;数据库模块,用于存储通过Hadoop收集且通过Sqoop工具同步的数据;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各类计算框架提供资源的管理和调度;应用层模块,用于通过基于技术协议的接口支撑广告投放系统顶层应用,能提供全栈框架,使得处理能力达到QPS>60万,TPS>7万,响应速率<30ms,远低于行业标准100ms的响应速率,减少了广告系统的网络带宽,提高系统响应时间,实现高流量并发的广告投放。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广告投放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广告系统核心为关系数据库,广告主通过业务系统管理广告数据:账户设置,广告计划,预算,推广单元,广告创意等;通过审核后可以投放的数据进入广告投放服务器。投放服务器直接访问数据库获取需要投放的广告数据,并通过缓存来提高性能,减少对数据库的压力。在广告系统中对广告数据的管理会通过一个或多个基于Web的应用来实现。
作为服务于大量媒体的广告投放系统,其系统负载往往是其所服务的各个媒体的负载总和。同时,广告投放业务的实时特性也决定了系统必须能对广告投放请求给出最快程度的响应(业界一般为100ms内),由于延时导致的广告投放滞后或者失败,将对广告投放的效果和客户体验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高并发负载支持,作为系统设计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是系统设计的核心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广告投放系统,能提供大流量高并发的动态系统,减少了广告系统的网络带宽,提高系统响应时间。
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广告投放系统,包括:
基础设施模块,用于构建所述广告投放系统的硬件和框架;
基础服务模块,用于提供认证服务、监控服务、文件服务、配置服务、MQ服务和TASK服务;
数据库模块,用于存储通过Hadoop收集且通过Sqoop工具同步的数据;
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各类计算框架提供资源的管理和调度;
应用层模块,用于通过基于技术协议的接口支撑广告投放系统顶层应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广告投放系统,包括基础设施模块,用于构建所述广告投放系统的硬件和框架;基础服务模块,用于提供认证服务、监控服务、文件服务、配置服务、MQ服务和TASK服务;数据库模块,用于存储通过Hadoop收集且通过Sqoop工具同步的数据;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各类计算框架提供资源的管理和调度;应用层模块,用于通过基于技术协议的接口支撑广告投放系统顶层应用,能提供全栈框架,使得处理能力达到QPS>60万,TPS>7万,响应速率<30ms,远低于行业标准100ms的响应速率,减少了广告系统的网络带宽,提高系统响应时间,实现高流量并发的广告投放。
作为上述方案的改进,所述基础设施模块包括私有云、BGP机房、SSD和监控报警单元,其中,所述私有云基于openstack搭建;所述BGP机房网络为BGP线路,SSD为针对部分高速读写的业务提供的高性能磁盘,所述监控报警单元用于云平台健康运行状态的监控及故障响应跟踪。
作为上述方案的改进,所述认证服务包括安全控制和权限管控,所述监控服务包括云平台提供的PaaS级监控和基于开源zabbix以及Open-Falcon的监控;所述文件服务包括Fast-DFS集群、用于接口数据传输的FTP服务和为WEB提供的文件级服务;所述配置服务包括ZKUI和DubboAdmin配置管理工具;所述MQ服务及TASK服务用于爬取数据和回流数据,所述数据包括IDFA数据、MAC数据、Imel数据和AndroidId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汪浩,未经汪浩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314246.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