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803827.4 | 申请日: | 2018-07-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846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 发明(设计)人: | 张萍;张威;莫建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巨通电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B5/04 | 分类号: | B66B5/04;B66B5/24 |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裴金华 |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夹绳 钣件 夹块 转动轴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制动机构 组件包括 弹簧座 弹簧 拉杆 电梯 安全开关 触发机构 电梯技术 检测模块 拉杆连接 同轴固定 超速 拨叉 卡抵 上行 制动 转动 | ||
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属于电梯技术领域。装置包括上行超速检测模块、触发机构、夹绳制动机构;夹绳制动机构包括夹绳基座、第一夹绳组件、第二夹绳组件、第一活动钣件、第二固定钣件、安全开关、夹绳拉杆;第一夹绳组件包括第一转动轴、第一夹块、第一弹簧座、第一弹簧;第二夹绳组件包括第二转动轴、第二夹块、第二弹簧座,第二弹簧;第一活动钣件的一端与第二固定钣件的一端同轴固定于夹绳基座上,第一活动钣件的另一端用于连接第一夹块以限制第一夹块不随第一转动轴转动,第一活动钣件还与夹绳拉杆连接,第二固定钣件的另一端用于固定连接第二夹块;夹绳拉杆上设有在保护制动时卡抵于第二夹块的拨叉。本发明结构简单,成本低、使用安全方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用于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作用是能够在电梯上行超速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乘坐人实施有效保护,即在电梯上行超过额定运行速度115%时,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该能够产生机械动作使得电梯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包括上行超速检测模块、触发机构、夹绳制动机构。所述上行超速检测模块用于实时检测上行速度状态,当检测到超速时,使得触发机构动作,触发夹绳制动机构制动,最终使电梯停运。
现有夹绳制动机构有两类,一类使用上行超速安全钳和双向限速器,通过安全钳楔块的动作,楔块与导轨的摩擦和自锁使上行超速轿厢减速。此方案下需要两个装置用于夹紧轿厢导轨,需要对轿厢架做很大改动,此种方案用于旧电梯改造时,工作量巨大。另一类使用对中安全钳和对重限速器,通过对重安全钳楔块的动作,使对重减速,通过电梯钢丝绳,从而使上行轿厢减速。此种方案下需要配置对重限速器和对重张紧轮,且对重导轨必须采用实心导轨,成本大大提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安全可靠的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包括上行超速检测模块、触发机构、夹绳制动机构;当上行超速检测模块检测到电梯处于上行超速运行状态下时,触发机构动作,继而触发夹绳制动机构对电梯进行制动;所述夹绳制动机构包括夹绳基座、第一夹绳组件、第二夹绳组件、第一活动钣件、第二固定钣件、安全开关、夹绳拉杆;所述第一夹绳组件、所述第二夹绳组件分别设于所述夹绳基座两侧;所述第一夹绳组件包括第一转动轴、套设于第一转动轴上的第一夹块、套设于第一转动轴上的第一弹簧座、设于弹簧座上的第一弹簧;所述第二夹绳组件包括第二转动轴、套设于第二转动轴上的第二夹块、套设于第二转动轴上的第二弹簧座、设于弹簧座上的第二弹簧;所述第一活动钣件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固定钣件的一端同轴固定于夹绳基座上,所述第一活动钣件的另一端用于连接第一夹块以限制第一夹块不随第一转动轴转动,所述第一活动钣件还与夹绳拉杆连接,所述第二固定钣件的另一端用于固定连接第二夹块;所述夹绳拉杆上设有拨叉,当夹绳拉杆被触发机构拉动使得第一活动钣件不再与第一夹块连接,安全开关动作切断电梯电源,且所述第一夹块随第一转动轴转动,第一弹簧被第一弹簧座压缩,而拨叉卡抵于所述第二夹块,第二弹簧被第二弹簧座压缩,所述第一夹块与所述第二夹块之间用于夹紧电梯钢丝绳。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夹块包括第一扇板和第一偏心板,两者同轴叠置套设于第一转动轴上;所述第二夹块包括第二扇板和第二偏心板,两者同轴叠置套设于第二转动轴上。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夹块上设有第一凸柱,所述第一活动钣件具有钩状部,所述第一活动钣件通过钩状部钩扣于第一凸柱来与所述第一夹块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夹块具有第二凹口,所述夹绳拉杆上的拨叉在夹绳拉杆未被触发机构拉动时,容置于所述第二凹口内。
作为优选,所述拨叉在夹绳拉杆被触发机构拉动30度~45度,拨叉卡抵于所述第二夹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巨通电梯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巨通电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80382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梯超速保护装置
- 下一篇:用于电梯限速器的涨紧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