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286007.2 | 申请日: | 2018-04-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296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09 |
| 发明(设计)人: | 张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强 |
| 主分类号: | G06Q30/04 | 分类号: | G06Q30/04;G06Q40/00;G06Q10/0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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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商业模式 付款方 收款方 物流运输 开票 物流运输行业 互联网平台 增值税发票 发票开具 税务部门 直接对接 交易 核对 打通 枢纽 全程 畅通 透明 资金 | ||
1.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是:承载所述商业模式的机构包括付款方财务,收款方财务,平台;所述付款方财务以及相关人员,收款方财务以及相关人员都拥有在该平台所申请认证的平台账户;所述付款方财务可通过线下打款的方式向平台进行充值,相应的平台以电子金额的方式体现在付款方财务的账户上;所述付款方财务用该电子金额与收款方通过消费进行相关交易;所述收款方财务将收到的电子金额向平台提出打款申请并开具消费增值税发票给平台;所述平台将进行核对相关信息并利用线下打款的方式将钱通过对公账户打入至收款方财务上并根据付款方的申请开具给付款方不超过实际消费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收款方与付款方通过平台相联系起来,实现公对公的打款,和增税发票的开具;所述商业模式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步:付款方财务通过线下打款的方式将钱存入平台上,平台以电子金额的形式在线上返回至付款方财务的平台账户上;
第二步:付款方财务将电子金额分配给付款方业务员或者货车司机,其中付款方业务员可以使用电子金额直接向收款方收银员进行支付或者也可将电子金额线上转移给货车司机,让司机进行支付调配;
第三步:付款方业务员可以使用支付卡的电子金额进行支付所消费的金额至收款方收银员处,司机也可利用支付卡的电子金额进行支付所消费的金额至收款方收银员处;
第四步:收款方收银员收到的电子金额线上自动转交至收款方财务;
第五步:收款方财务以收到的电子金额为依据对平台提出提现申请并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平台,平台进行信息审核以及发票认证后,将款通过线下对公支付的方式付给收款方财务;
第六步,付款方依据自己在收款方处已消费的金额提出开发票申请,平台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给付款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的运营商审核信息为人工审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付款方财务是通过将支付卡进行分配发给付款方业务员或者司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货运的司机可以将支付卡的电子金额进行一定比例的提现至司机个人的银行卡上,提现比例一般对半或者是多于一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付款方财务的支付卡只是一种收付款的形式,可以是电子金额转账形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款方收银员可以是货车的配件销售和修理公司收费员、过路费收费员、加油站收费员,对应的财务分别是配件销售和修理公司财务、路桥公司财务、加油站财务。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付款方可花费的电子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充值的金额,收款方给平台所开发票金额对应实际应收金额;平台给付款方所开发票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消费金额。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一种基于平台的物流运输支付和开票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给收款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司机及付款方业务员各项消费明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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