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野营拖车有效
| 申请号: | 201721227206.3 | 申请日: | 2017-09-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734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 发明(设计)人: | 靳君锋;杨旭;朱自华;裘瑞靖;林伟;王富才;黄磊;王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P3/355 | 分类号: | B60P3/355;B60R9/045 |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3228 | 代理人: | 李迎春 |
| 地址: | 315177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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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野营 拖车 | ||
1.一种野营拖车,包括车箱(2)和车盖(3),所述车盖(3)覆盖于车箱(2)顶部,并可相对车箱(2)进行翻折,其特征在于:所述野营拖车还包括行李架(4),所述行李架(4)覆盖于车盖(3)顶部,所述行李架(4)一端与车箱(2)铰接,所述行李架(4)另一端与车盖(3)可拆卸连接,所述行李架(4)与车箱(2)之间设有在行李架(4)从车盖(3)上分离后,能够将行李架(4)锁定在悬空状态的若干个锁定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架(4)一端与车箱(2)铰接是指,所述行李架(4)与车箱(2)之间设有至少两个铰接机构,所有的所述铰接机构呈水平间隔设置,每个所述铰接机构均包括固定杆(9)和转动杆(10),所述固定杆(9)连接在车箱(2)侧壁上,所述转动杆(10)一端与行李架(4)一端连接,所述转动杆(10)另一端与固定杆(9)铰接,每个所述铰接机构中的转动杆(10)与固定杆(9)之间均连接有一个锁定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锁定机构均包括锁定杆(11)和第一锁定座(12),所述第一锁定座(12)连接在相应的固定杆(9)上,所述锁定杆(11)一端与相应的转动杆(10)铰接,当所述行李架(4)从车盖(3)上分离后,所述锁定杆(11)另一端与第一锁定座(12)可拆卸连接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行李架(4)从车盖(3)上分离后,所述锁定杆(11)另一端与第一锁定座(12)可拆卸连接在一起是指,每个所述锁定机构还均包括一根第一插销(13),当所述行李架(4)从车盖(3)上分离后,所述锁定杆(11)一端与第一锁定座(12)之间通过第一插销(13)插接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锁定杆(11)一端与第一锁定座(12)之间通过第一插销(13)插接在一起时,所述行李架(4)呈竖直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锁定机构还均包括第二锁定座(15),当所述行李架(4)覆盖于车盖(3)顶部时,所述锁定杆(11)一端与第二锁定座(15)之间通过第一插销(13)插接在一起。
7.根据权利要求2-5任意一项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9)与转动杆(10)之间设有至少一根第一气弹簧(2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架(4)另一端与车盖(3)可拆卸连接是指,所述行李架(4)一端与车盖(3)之间通过至少两个搭扣(17)可拆卸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野营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野营拖车还包括一根第二插销(8),所述行李架(4)一端设有上插销座(18),所述车盖(3)上设有下插销座(19),所述第二插销(8)可拆卸地连接在上插销座(18)和下插销座(19)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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