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控制充电桩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711395457.7 | 申请日: | 2017-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281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8 |
| 发明(设计)人: | 朱璇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智星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温旭 |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海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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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桩 充电 个人使用 共享使用 空闲状态 模式切换 空闲 控制服务器 电动车 阈值时 使用率 预设 闲置 共享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控制充电桩的方法及系统,该方法包括:确定出处于空闲状态下的充电桩的总数,在空闲的充电桩的总数大于预设阈值时,将空闲状态下的所有或者部分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为共享使用模式。通过该方法,在充电桩被闲置的情况下,控制服务器将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至共享使用模式,从而将空闲的充电桩共享出来供其他需要充电的车辆进行充电,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了充电桩的资源浪费,还提升了充电桩的使用率,也方便了用户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控制充电桩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有的也说共享经济是人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获得经济红利。此种共享更多的是通过互联网作为媒介来实现的,共享经济牵扯到三大主体,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共享经济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使得供给与需求方通过共享经济平台进行交易。共享经济现象是在最近几年流行的,其主要特点是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个体借助这些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或者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共享经济将成为社会服务行业内最重要的一股力量。在住宿、交通、教育服务以及生活服务及旅游领域,新模式层出不穷,在供给端整合线下资源,在需求端不断为用户提供更优质体验。
当前,共享汽车已经进入到百姓生活中,共享汽车不仅能够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出行方式,并且也是一种绿色出行方式。但是,在共享汽车被开走时,汽车充电桩将被闲置,这样就造成了充电桩资源浪费。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控制充电桩的方法及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充电桩资源浪费的问题。
其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控制充电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有的充电桩中检测是否存在处于空闲状态的充电桩;
若存在处于空闲状态下的充电桩,将确定出处于空闲状态下的充电桩的总数;
判定空闲状态下的充电桩的总数是否大于预设阈值;
若是,则将空闲状态下所有或者部分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为共享使用模式;
若否,则维持所述充电桩的个人使用模式。
可选的,将空闲状态下的所有或者部分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为共享使用模式,包括:
在所有处于空闲状态下的充电桩中确定出满足通用充电标准的充电桩;
将满足通用充电标准的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为共享使用模式。
可选的,在将空闲状态下的所有或者部分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为共享使用模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检测处于共享模式下的充电桩上是否存在指定充电车辆接入;
若是存在指定充电车辆接入时,则将接入了充电车辆的充电桩从共享使用模式切换至个人使用模式。
可选的,将空闲状态下的所有或者部分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为共享使用模式,包括:
获取每个处于空闲状态下的充电桩的空闲时长;
判定空闲时长是否大于等于预设时长;
若是,则将空闲时长大于等于预设时长的充电桩从个人使用模式切换为共享使用模式;
若否,则维持充电桩的个人使用模式。
一种控制充电桩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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