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生产粗白油的加氢裂化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11043869.4 | 申请日: | 2017-10-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2229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 发明(设计)人: | 莫昌艺;赵阳;赵广乐;戴立顺;胡志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C10G65/12 | 分类号: | C10G65/12;B01J23/882;B01J23/883;B01J23/888;B01J29/1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产 粗白油 加氢裂化 方法 | ||
1.一种生产粗白油的加氢裂化方法,包括:重质原料油和含氢物流混合后依次经过加氢精制反应区和加氢裂化反应区,反应流出物经气液分离和分馏后得到性质合格的粗白油产品,加氢精制反应区装填加氢精制催化剂,加氢裂化反应区依次装填加氢裂化催化剂I和加氢裂化催化剂II,加氢裂化催化剂I和加氢裂化催化剂II的装填体积比例为1:5~5:1,所述加氢裂化催化剂I中含有改性Y型分子筛,以加氢裂化催化剂I中载体重量为基准,所述改性Y型分子筛含量为20~50%,所述加氢裂化催化剂II中含有改性Y型分子筛,以加氢裂化催化剂II中载体重量为基准,所述改性Y型分子筛含量为5~19%;所述的重质原料油中芳烃含量为20~80重量%;所述加氢裂化反应区控制合适的转化深度,具体为控制350℃馏分单程转化率为55~9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重质原料油中芳烃含量为35~75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氢裂化反应区依次装填加氢裂化催化剂I和加氢裂化催化剂II,加氢裂化催化剂I和加氢裂化催化剂II的装填体积比例为1:3~3: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氢精制催化剂是负载型非贵金属催化剂,其含有载体和负载在所述载体上的至少一种第VIII族金属元素和至少一种第VIB族金属元素,以所述加氢精制催化剂的总量为基准,以氧化物计,所述第VIII族金属元素的含量为1~10重量%,所述第VIB族金属元素的含量为5~50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VIB族金属元素为钼和/或钨,所述第VIII族金属元素为钴和/或镍;所述载体选自γ-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钛、氧化镁、氧化硅-氧化镁、氧化硅-氧化锆、氧化硅-氧化钍、氧化硅-氧化铍、氧化硅-氧化钛、氧化钛-氧化锆、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钍、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钛、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镁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锆中的一种或多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氢裂化催化剂I中含有载体、至少一种选自VIII族的金属元素和至少一种选自VIB族的金属元素,以所述加氢裂化催化剂I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载体的含量为50~90重量%,VIII族金属元素以氧化物计的含量为1~10重量%,VIB族金属元素以氧化物计的含量为5~40重量%;以所述载体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载体包括20~50重量%的改性Y型分子筛以及50~80重量%的氧化铝。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包括20~40重量%的改性Y型分子筛以及60~80重量%的氧化铝。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氢裂化催化剂II中含有载体、至少一种选自VIII族的金属元素和至少一种选自VIB族的金属元素,以所述加氢裂化催化剂II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载体的含量为50~90重量%,VIII族金属元素以氧化物计的含量为1~10重量%,VIB族金属元素以氧化物计的含量为5~40重量%;以所述载体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载体包括5~19重量%的改性Y型分子筛以及81~95重量%的氧化铝。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氢裂化催化剂II的载体包括5~15重量%的改性Y型分子筛以及85~95重量%的氧化铝。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氢裂化反应区控制合适的转化深度,具体为控制350℃馏分单程转化率为60~75%。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氢精制反应区、加氢裂化反应区的反应条件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包括:反应压力为8~12MPa,反应温度为250~450℃,体积空速为0.1~2.0h-1,氢油体积比为200~200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04386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降低高干点航煤冰点的方法
- 下一篇:兼产航煤和低凝柴油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