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624317.6 | 申请日: | 2017-07-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518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 发明(设计)人: | 王同洋;熊传光;孟庆树;王志鹏;李昌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30/04 | 分类号: | G06Q30/04;H04L9/32;G06Q4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11221 | 代理人: | 王卫东 |
| 地址: | 430223 湖北省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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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区块 电子 发票 综合 处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各个纳税客户端获取用户数字证书,并将用户数字证书加入到区块链网络;
各个纳税客户端将电子发票的内容放入交易的可选数据域内,各个纳税客户端的APP利用用户数字证书对交易进行签名,并提交交易;
部署多个记账节点,部分记账节点作为背书节点对提交的交易进行背书,并将背书后的交易发送至纳税客户端;
纳税客户端接收并审查背书后的交易,判断背书后的交易是否符合背书策略,若符合,则将该背书后的交易发送至共识服务节点;
共识服务节点对收到的所有交易进行共识排序,形成区块,并将区块发送至作为提交节点的全部记账节点中;以及
作为提交节点的全部记账节点验证区块内的各交易中开票人身份和开票人的用户数字证书里面的身份是否一致,将身份一致的交易加入到区块链,并将交易的ID发送至对应的纳税客户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修改查询系统代码,从查询人的数字证书提取查询人的身份信息,若查询人是纳税人,则从所查的电子发票里面提取开票人或收票人身份信息,比较查询人身份是否和开票人或收票人相同,如果相同,则返回电子发票内容,如果不相同,则返回错误信息,若查询人是税务局,则返回电子发票内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纳税客户端接收并审查背书后的交易,判断背书后的交易是否得到预设数量的背书签名以及所得到的背书签名是否来自预期指定的背书节点,若均是,则将该背书后的交易发送至共识服务节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有背书节点中超过三分之二的背书节点给出背书签名则判断背书后的交易得到了预设数量的背书签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税客户端通过CA服务器获取用户数字证书。
6.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纳税客户端、记账节点和共识服务节点,所述纳税客户端用于获取用户数字证书,将用户数字证书加入到区块链网络,并将电子发票的内容放入交易的可选数据域内,且所述纳税客户端的APP利用所述用户数字证书对交易进行签名;所述记账节点作为背书节点时用于对纳税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进行背书,并将背书后的交易发送至纳税客户端;所述纳税客户端还用于判断背书后的交易是否符合背书策略,若符合,则将该背书后的交易发送至共识服务节点;所述共识服务节点对收到的所有交易进行共识排序,形成区块,并将区块发送至作为提交节点的全部记账节点中;全部记账节点作为提交节点时用于验证区块内的各交易中开票人身份和开票人的用户数字证书里面的身份是否一致,将身份一致的交易加入到区块链,并将交易的ID发送至对应的纳税客户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发票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发票综合处理系统还包括CA服务器,所述纳税客户端通过CA服务器获取用户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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