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三元除草剂组合物及其制剂和应用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085803.5 | 申请日: | 2017-0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1878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 发明(设计)人: | 吴学民;王丽颖;周泽昊;徐勇;郭鑫宇;刘江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大学 |
| 主分类号: | A01N43/78 | 分类号: | A01N43/78;A01N43/70;A01N47/36;A01N43/90;A01P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79 | 代理人: | 田昕,司丽春 |
| 地址: | 10008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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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三元 除草剂 组合 及其 制剂 应用 | ||
1.一种三元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苯噻酰草胺或五氟磺草胺,还包括西草净和吡嘧磺隆,其中所述苯噻酰草胺、西草净和吡嘧磺隆的质量比为110-130:20-30:3-20;所述五氟磺草胺、西草净和吡嘧磺隆的质量比为30:120: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元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噻酰草胺、西草净和吡嘧磺隆的质量比为120:25:5。
3.一种除草制剂,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2之一所述三元除草剂组合物作为活性成分,还包括一种或多种农药上可接受的辅料。
4.一种除草漂浮颗粒剂,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2之一所述三元除草剂组合物作为活性成分,还包括稳定剂、扩散剂、分散剂、润湿剂、崩解剂、粘结剂和填料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漂浮颗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剂选自碱类、盐类中的一种或几种;碱类进一步可选自三乙醇胺、三乙胺、氨水,盐类进一步可选自强碱弱酸盐:醋酸钠、磷酸氢二钾、碳酸钠、硼酸钠,强酸弱碱盐:磷酸二氢钾、硫酸铵,中性盐为氯化钾、氯化钠。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漂浮颗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扩散剂选自矿物油、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棕榈油、蓖麻油、松节油中的一种或几种。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漂浮颗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剂选自木质素磺酸钠、木质素磺酸钙、萘磺酸甲醛聚合物钠盐、烷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聚羧酸盐、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基醚嵌段共聚物,十二烷基聚氧乙烯磷酸酯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润湿剂选自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氢基磺基琥珀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中的一种或几种。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漂浮颗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崩解剂选自尿素、聚乙烯吡咯烷酮、交联聚维酮、可溶性淀粉、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粘结剂选自黄原胶、聚乙烯醇、羧甲基纤维素钠、壳聚糖、葡萄糖、蔗糖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填料选自硅藻土、高岭土、煅烧高岭土、白炭黑、轻质碳酸钙、凹凸棒土、云母粉、陶土中的一种或几种。
9.根据权利要求4-8之一所述的除草漂浮颗粒剂,其特征在于:以占除草漂浮颗粒剂的重量百分比计,所述活性成分为1-80%;所述稳定剂为0.1-30%,所述扩散剂为0.1-20%,所述分散剂为0.1-20%,所述润湿剂为0.1-20%,所述崩解剂为0.1-25%,所述粘结剂为0.1-10%,所述填料为将所述除草漂浮颗粒剂补足至100%。
10.权利要求1-2之一所述的三元除草剂组合物或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制剂或权利要求4-9之一所述的除草漂浮颗粒剂在防除水稻田杂草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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