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置数据分组的生命期限以使拥塞和竞争最小化在审
| 申请号: | 201680067503.8 | 申请日: | 2016-10-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533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31 |
| 发明(设计)人: | L·维尔马;O·阿沃尼伊-奥泰里;V·拉韦恩德朗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28/02 | 分类号: | H04W28/02;H04W80/02;H04L12/859;H04L12/841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张扬;王英 |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分组 生命期限 第二装置 第一装置 时间量 应用层 介质访问控制 关联 设置数据 最小化 拥塞 丢弃 传输 分组 | ||
各个方面提供了:确定位于第一装置的介质访问控制(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第二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基于所确定的位于第一装置的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第二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设置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当到达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时,丢弃该数据分组。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包括:该数据分组适合于在其期间进行传输的持续时间。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可以与另一个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不同,其中所述另一个数据分组关联于与该数据分组所关联的接入种类相同的接入种类。提供了各个其它方面。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享受2015年11月23日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交的非临时申请No.14/949,680的优先权和利益。
技术领域
概括地说,本公开内容的方面涉及无线通信,具体地说,本公开内容的方面涉及设置数据分组的生命期限,以使拥塞和竞争最小化。
背景技术
装置可以使用各种通信协议与无线通信网络中的另一个装置进行通信。该通信可以涉及各种数据分组的传输。但是,一些数据分组可能在某个时间周期之后,变得不适合于传输。换言之,一些数据分组具有有限的寿命。如果将数据分组的生命期限设置成太短的持续时间,则该数据分组可能被过早地丢弃(例如,在该数据分组正要在接收设备处进行渲染的时间之前)。如果将数据分组的生命期限设置成太长的持续时间,则该数据分组可能会(例如,在传输队列处)造成拥塞和/或增加竞争(例如,在无线通信期间)。帮助优化数据分组的生命期限的特征,可以增强通信系统的效率和整体用户体验。
发明内容
为了对本公开内容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下面给出了这些方面的简单概括。该概括部分不是对本公开内容的所有预期特征的详尽概述,也不是旨在标识本公开内容的所有方面的关键或重要元素,或者描述本公开内容的任意或全部方面的范围。其唯一目的是用简单的形式呈现本公开内容的一个或多个方面的一些概念,以此作为后面的详细说明的前序。
在一个方面,本公开内容提供了一种无线通信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确定位于第一装置的介质访问控制(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第二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此外,该方法还包括:基于所确定的位于第一装置的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第二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设置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其中,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包括:该数据分组适合于在其期间进行传输的持续时间段。此外,该方法还包括:当到达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时,丢弃该数据分组。
在另一个方面,本公开内容提供了一种配置为用于无线通信的装置,该装置包括收发机、存储器、以及与该收发机和存储器通信耦合的至少一个处理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和存储器被配置为:确定位于该装置的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另一个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此外,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和存储器还被配置为:基于所确定的位于该装置的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另一个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设置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其中,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包括:该数据分组适合于在其期间进行传输的持续时间段。此外,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和存储器还被配置为:当到达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时,丢弃该数据分组。
在另一个方面,本公开内容提供了一种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代码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中所述计算机可执行代码包括:配置为确定位于第一装置的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第二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的指令。此外,这些指令还被配置为:基于所确定的位于第一装置的MAC层的数据分组到达第二装置的应用层的时间量,设置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其中,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包括:该数据分组适合于在其期间进行传输的持续时间段。此外,这些指令还被配置为:当到达该数据分组的MAC层生命期限时,丢弃该数据分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80067503.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