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烟物件以及制造吸烟物件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45625.7 | 申请日: | 2016-06-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4698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 发明(设计)人: | A·C·布莱斯;M·A·莱伯蒂;S·B·西尔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战略控股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0/40 | 分类号: | A24F40/40;A24F40/46;A24F40/50;A24F40/57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浦易文 |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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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吸烟 物件 以及 制造 方法 | ||
1.一种吸烟物件,包含:
组件外壳,其包括电源;
外壳,其具有第一末端和纵向相对的第二末端,所述第一末端或所述第二末端被配置用于容纳所述组件外壳,所述外壳包括界定腔的纵向延伸的外壁和纵向延伸的内壁,所述内壁设置在所述外壁之内并且与所述外壁隔开并且所述内壁中限定了纵向延伸的空心中央通道,所述中央通道与所述外壁同轴对齐,所述内壁在所述腔中与所述外壁同轴对齐,从而在所述纵向延伸的内壁和所述纵向延伸的外壁之间界定空心腔,所述空心腔的一端具有在所述内壁和所述外壁之间横向延伸的端壁;以及
纵向延伸的气溶胶生成元件,其被配置成容纳在界定在所述内壁与所述外壁之间的所述空心腔内,所述气溶胶生成元件被配置用于对热作出响应而制造出气溶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还包括加热元件,所述加热元件包括被配置成围绕所述纵向延伸的外壁延伸的第一部分和被配置成在所述腔内延伸的第二部分,所述加热元件被配置成与所述电源相配合来提供热到所述气溶胶生成元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纵向延伸的内壁安置成接近被配置用于容纳所述组件外壳的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一末端或所述第二末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中央通道被配置成以可操作方式接合并容纳穿过其的所述加热元件的所述第二部分,其中当所述加热元件的所述第二部分以可操作方式与所述中央通道接合时,所述外壳的所述纵向延伸的外壁和所述加热元件的所述第二部分在彼此之间界定圆柱形腔,并且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元件被进一步配置成容纳在所述空心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加热元件的所述第二部分包括细长部件,所述细长部件配置成可操作方式接合所述中央通道并纵向延伸穿过所述中央通道和在所述圆柱形腔内延伸;和横向延伸的基座部件,所述横向延伸的基座部件被配置成以可操作方式接合所述外壳,其中所述横向延伸的基座部件界定至少一个孔,所述至少一个孔被配置成与所述空心腔以流体方式连接和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元件被配置为与所述空心腔相对应并且可被所述空心腔容纳的烟草相关材料的空心挤出物。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纵向延伸的内壁界定至少一个被配置用于容纳空气穿过的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组件外壳界定至少一个过道,所述至少一个过道被配置成与由所述纵向延伸的内壁界定的所述至少一个孔以流体方式连接和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烟物件,进一步包含具有纵向相对的末端的烟嘴,所述烟嘴界定纵向延伸穿过其的过道,所述过道被配置成与所述外壳的所述腔和由所述外壳的所述纵向延伸的内壁界定的所述至少一个孔以流体方式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烟嘴包括导电元件,所述导电元件以可操作方式接合在所述烟嘴与所述外壳或所述组件外壳之间,并且与所述加热元件相配合来形成完整加热元件电路。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烟物件,进一步包含以可操作方式与所述纵向延伸的外壁或所述纵向延伸的内壁接合的偏置元件,所述偏置元件被布置成将所述气溶胶生成元件从所述腔向外偏置。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加热元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包括沿着所述纵向延伸的外壁纵向延伸的以螺旋方式配置的部分。
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烟物件,其中所述加热元件的所述第二部分包括在所述腔内纵向延伸的以螺旋方式配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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