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08384.9 | 申请日: | 2016-02-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0667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4 |
| 发明(设计)人: | 泽田广树;吉村忠德;平井丈士;木村拓马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29C64/118 | 分类号: | B29C64/118;B33Y10/00;B33Y70/00;C08G63/688 |
| 代理公司: | 11021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曹阳 |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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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三维 造型 可溶性 材料 | ||
1.一种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是在利用热熔融层叠方式的3D打印机制造三维物体时、作为支撑该三维物体的支撑材料的材料使用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
所述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含有聚酯树脂,所述聚酯树脂具备具有磺酸盐基的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不具有磺酸盐基的二羧酸单体单元B、以及二醇单体单元,
且相对于全部二羧酸单体单元的合计而言的、所述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的比例为10~70mol%,所述聚酯树脂的重均分子量为11000~380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用于衍生所述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的芳香族二羧酸A为选自5-磺基间苯二甲酸、以及2-磺基对苯二甲酸中的1种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构成所述磺酸盐基的磺酸基的抗衡离子为选自钠离子、钾离子、镁离子、以及铵离子中的1种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用于衍生所述二羧酸单体单元B的二羧酸B包含选自芳香族二羧酸、以及脂环式二羧酸中的1种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用于衍生所述二羧酸单体单元B的二羧酸B包含选自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2,5-呋喃二甲酸、2,6-萘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酸、以及1,3-金刚烷二甲酸中的1种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所述聚酯树脂中的所述磺酸盐基的含量为0.5~3mmol/g。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用于衍生所述二醇单体单元的二醇C的碳原子数为2~31。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所述二醇单体单元包含二乙二醇单元,所述聚酯树脂中的相对于全部二醇单体单元的合计而言的该二乙二醇单元的比例为5mol%以上且60mol%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所述聚酯树脂中的相对于全部二羧酸单体单元的合计而言的、所述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与所述二羧酸单体单元B的合计的比例为80mol%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所述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与所述二羧酸单体单元B的mol比、即所述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所述二羧酸单体单元B为10/90以上且50/50以下。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用于衍生所述二醇单体单元的二醇C为选自脂肪族二醇、芳香族二醇中的1种以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所述脂肪族二醇为选自链式二醇、以及环式二醇中的1种以上。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所述聚酯树脂为聚酯树脂α,所述聚酯树脂α中,相对于包含所述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的全部二羧酸单体单元的合计而言的、所述芳香族二羧酸单体单元A的比例、以及所述二羧酸单体单元B的比例分别为15~40mol%、以及60~85mol%,用于获得所述二羧酸单体单元B的二羧酸B为2,5-呋喃二甲酸。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三维造型用可溶性材料,其中,
所述聚酯树脂α中的所述芳香族二羧酸A为选自5-磺基间苯二甲酸、以及2-磺基对苯二甲酸中的1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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