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瑞利珠单抗治疗中度到重度嗜酸细胞性哮喘有效
| 申请号: | 201580056209.2 | 申请日: | 2015-08-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7311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4 |
| 发明(设计)人: | 盖伊·布鲁斯艾利;克里斯托弗·奥布赖恩;詹姆斯·赞格里利;图沙尔·沙阿 | 申请(专利权)人: | 赛福伦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P11/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刘粉宝 |
| 地址: | 美国宾夕***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瑞利 珠单抗 治疗 中度 重度 细胞 哮喘 | ||
1.瑞利珠单抗在制备用于治疗病人的中度到重度嗜酸细胞性哮喘病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
在投予瑞利珠单抗之前的12个月内,所述病人具有至少一次哮喘恶化,需要口服、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使用时间≥3天;以及
在投予瑞利珠单抗之前,所述病人具有β受体激动剂投予的呼吸道可逆性为≥12%,并且所述病人的症状用包括吸入皮质类固醇和β受体激动剂的哮喘治疗剂不充分地控制,所述吸入皮质类固醇包括500μg氟替卡松,440μg莫米松,800μg布地奈德,320μg环索奈德,400μg倍氯米松或2000μg去炎松,并且所述病人的血液嗜酸性细胞水平等于或大于400/μl。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病人的血液嗜酸性细胞水平等于或大于500/μl。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病人的血液嗜酸性细胞水平等于或大于600/μl。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病人的血液嗜酸性细胞水平等于或大于700/μl。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病人的血液嗜酸性细胞水平等于或大于800/μl。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通过静脉注射或皮下注射投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吸入皮质类固醇为500μg氟替卡松。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吸入性皮质类固醇包括≥1000mcg氟替卡松,800mcg莫米松,≥1600mcg布地奈德,≥320mcg环索奈德,≥1000mcg倍氯米松或≥2000mcg去炎松。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β受体激动剂选自长效β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病人患有晚发性哮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赛福伦公司,未经赛福伦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5620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变压器取油专用阀
- 下一篇:一种具有过滤功能的动态流量平衡电动两通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