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低频共振消声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211565.4 | 申请日: | 2015-04-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163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21 |
| 发明(设计)人: | 王涛;吴熙平;张启智;湛浦军;韩强;柳仲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通州迪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02 | 分类号: | F01N1/02;F01N1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1119 北京市通州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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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低频 共振 消声器 | ||
1.一种低频共振消声器,包括壳体、第一隔板、第二隔板、进气管和排气管,其特征在于: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将壳体沿空气流动方向分隔成第一腔、第二腔和第三腔,所述进气管和排气管均穿过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设置;所述进气管和排气管均包括依次连接的接口部、连接部和振动部,所述连接部位于第二隔板内的部分上开设有透气孔,所述振动部远离连接部的一端形成密封,所述进气管的振动部穿设在第三腔内,所述排气管的振动部穿设在第一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频共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两端还设置有端盖,所述进气管的接口部通过端盖与第一腔连接,所述排气管的接口部通过端盖与第三腔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低频共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位于第二腔内的部分,沿圆周方向上开设有若干透气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低频共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第二隔板与壳体密封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低频共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部与连接部的管路处于同一直线上,所述振动部的直径小于所述连接部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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