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备距离提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208791.7 | 申请日: | 2015-04-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961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26 |
| 发明(设计)人: | 俞春俊;周显臻;严锡蕾;高岩;李平凡;周波波;高英杰;方佳音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 |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 |
| 地址: | 21415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备 距离 提示 道路交通 事故现场 警示 装置 | ||
1.一种具备距离提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端预警设备,用于布设在警戒区的前端警戒线上;
后端报警设备,用于布设在警戒区内的后端事故现场区域;
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上均装有卫星定位模块,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交互各自的卫星定位数据;
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两者中至少一个设备能够根据两者的卫星定位数据计算出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之间的距离参数,并通过该设备上的距离提示模块做相应的距离提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距离提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端预警设备包括第一微处理器,与第一微处理器连接的前端无线通信模块、前端卫星定位模块以及前端距离提示模块;还包括前端电源模块,为上述第一微处理器、前端无线通信模块、前端卫星定位模块以及前端距离提示模块供电。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备距离提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端距离提示模块上具有:
与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之间的距离长度相对应的多个指示灯;和/或:
能够发出与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之间的距离长度相对应的多个音调或多次提示音的发声器;和/或:
能够显示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之间距离的显示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距离提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端报警设备包括第二微处理器,与第二微处理器连接的后端无线通信模块、后端卫星定位模块以及后端距离提示模块;还包括后端电源模块,为上述第二微处理器、后端无线通信模块、后端卫星定位模块以及后端距离提示模块供电。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备距离提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端距离提示模块上具有:
与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之间的距离长度相对应的多个指示灯;和/或:
能够发出与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之间的距离长度相对应的多个音调或多次提示音的发声器;和/或:
能够显示前端预警设备和后端报警设备之间距离的显示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未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20879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语文立体场景示教仪
- 下一篇:城市公共车位智能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