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坚果类食品的炒制锅炉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185653.1 | 申请日: | 2015-03-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537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23 |
| 发明(设计)人: | 骆念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润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N12/08 | 分类号: | A23N12/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曾少丽 |
| 地址: | 230031 安徽省合***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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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坚果 类食品 锅炉 | ||
1.一种坚果类食品的炒制锅炉,其特征在于,包括锅炉本体、预混燃烧系统、出料装置以及辅料回收输送装置,所述锅炉本体上方设置有进料口,所述预混燃烧系统位于所述锅炉本体内,所述预混燃烧系统包括燃气管道、高压风机、预混罐与灶头,所述燃气管道与所述预混罐一端连通,所述高压风机通过输风管与所述预混罐的另一端连通,所述预混罐上方设置有若干与所述预混罐连通的灶头,每个所述灶头上均还设置有点火针,所述出料装置位于所述辅料回收输送装置的正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坚果类食品的炒制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装置包括上溜槽与下溜槽,所述上溜槽位于所述下溜槽正下方,所述上溜槽为网孔板溜槽,所述下溜槽为光滑板溜槽,所述辅料回收装置位于所述下溜槽正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坚果类食品的炒制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网孔板溜槽的孔径大于所述辅料直径而小于所述坚果类食品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坚果类食品的炒制锅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提升机,所述提升机用于提升需要炒制的坚果类食品,并将坚果类食品输送至所述锅炉本体的进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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