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确定粘性物质属于固体或液体的试验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501032.4 | 申请日: | 2015-08-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67483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8 |
| 发明(设计)人: | 王亚琴;张玉霞;张金梅;张会光;王康;王双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G01N11/12 | 分类号: | G01N11/12 |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肖峰 |
| 地址: | 100728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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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确定 粘性 物质 属于 固体 液体 试验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确定粘性物质属于固体或液体的试验方法,该方法采用锥入度计进行试验,通过将样品放入锥入度容器中,之后将样品加热,再利用锥杆下降,通过观察特定时间内锥杆刺入的锥入度来判断粘性物质是固体还是液体。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确定粘性物质属于固体或液体的试验方法,采用锥入度计测试粘性物质的流度,进而测试粘性物质属于固体还是液体的方法,该试验方法操作简单,试验结果准确性高,有利于我们快速准确的分辨出粘性物质属于固体还是液体,对于粘性化学品的危害性的鉴定与分类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粘性化学品鉴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确定粘性物质属于固体或液体的试验方法。
背景技术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中关于液体的定义,指在50℃时蒸汽压力不超过300千帕、在20℃和标准压力101.3千帕下不完全是气体、而且在标准压力101.3千帕下熔点或初始熔点为20℃或更低的物质或混合物。
对于不能确定比熔点的粘性物质,无法将其归类为液体还是固体。因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中,固、液、气不同状态的物质所需进行的危险性鉴定试验不同,因此对于粘性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应首先进行其是液体还是固体的归类,进而根据其状态进行化学品危险性的相应的鉴定与分类。
目前,国内的固液鉴别的方法均采用ASTMD4359《确定物质是固体还是液体的标准测试方法》,尚未有采用锥入度计测试的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为粘性物质确定属于固体还是液体的试验方法,是用锥入度计测试粘性物质的流度,进而判断粘性物质属于液体还是固体的试验方法。
本发明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确定粘性物质属于固体或液体的试验方法,采用锥入度计进行试验,所述锥入度计包括锥入度容器、放置平台、锥体、指示器刻度盘及指示器杆,锥体包括锥杆,锥杆上连接有筛盘,筛盘上设置有若干个圆锥孔,锥体连接有测定机构,该试验方法包括:
步骤1:将待测样品放入锥入度容器中至少半个小时,将锥入度容器密封并向左竖立放置直至测试;
步骤2:将密闭在锥入度容器中的样品加热至34.5℃至35.5℃之间;
步骤3:在2分钟内完成以下操作,把锥入度容器放在放置平台上,将放置平台调节到完全水平的位置,固定锥入度容器使其不摇动,调节测定机构使锥体保持于“零”位,调节锥杆,将锥杆底部放入锥入度容器内,使锥杆底部接触待测样品的表面,然后,迅速释放锥杆,使其下落5s±0.1s,并在此位置再夹住锥杆,轻轻压下指示器杆直至被锥杆挡住为止,从指示器刻度盘上读出锥杆刺入的深度;
步骤4:测试判定,测试时间5s±0.1s,样品锥入度小于15.0mm±0.3mm或测试时间5s±0.1s,样品锥入度大于15.0mm±0.3mm,接着锥体下落55s±0.5s,样品附加锥入度小于5.0mm±0.5mm,得到以上两种测试结果的任何一种结果,认为测试样品为固体,否则为液体。
优选地,所述锥体由硬铝材料制成,所述锥杆的质量为47.5±0.05克,锥杆直径为3.2±0.02毫米,锥杆的高度为82.6±0.02毫米;所述筛盘为圆柱形,筛盘的质量为102.5±0.05克,筛盘的直径为69.9±0.02毫米,筛盘的高度为12.7±0.02毫米,锥杆底部到筛盘底部的高度为10.3±0.02毫米;筛盘中间设置有锥杆通过的圆孔,围绕圆孔设置有中间圆锥孔组和外部圆锥孔组,中间圆锥孔组包括三个圆锥孔,三个圆锥孔均匀分布在第一圆周上,外部圆锥孔组包括九个圆锥孔,九个圆锥孔均匀分布在第二圆周上,第一圆周的直径为19.05±0.02毫米,第二圆周的直径为50.8±0.02毫米;所述圆锥孔的顶面直径为7.4±0.02毫米,圆锥孔的轴线与边线的夹角为16°52′。
本发明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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