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484807.1 | 申请日: | 2015-08-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696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 发明(设计)人: | 高洪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洪强 |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0037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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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联网 商品 商业模式 | ||
1.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
采用物联网技术的商品秀体验店消费和商品秀网络体验消费的商业模式,承载所述商业模式的商业机构包括:所述商业机构的传媒中心、商品秀体验店及附属的区域配送中心、体验连锁店、信息中心、交易平台、物流配送平台、服务平台。
2.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商品秀为非商品实物静态摆放的商品展示和表演,包括影视作品、平面作品及真人现场表演,消费者持体验卡体验消费。
3.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
消费者持全球唯一的ID(IDentity)即身份识别码,在所述的商品秀体验店、体验连锁店体验商品秀,所述的ID即身份识别码与体验消费记录信息以及所购买商品的UHF-RFID电子标签相关联,所述体验卡为所述ID的一种载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所述商业机构的传媒中心,收集制造企业及其商品的相关信息,筛选个人制作的商品秀作品;提供商品秀节目及其影视作品制作、作品播放、作品网络传播服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所述商业机构的商品秀体验店及附属的区域配送中心、体验连锁店,通过商品现场秀、真人秀、影视作品播放形式展示、配送、销售商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所述商业机构的信息中心,提供商品秀体验卡的发行及相关的服务;所述体验卡预设一个独立的网页,完整记录体验消费过程,使用实名制手机号码激活所述体验卡预设的网页后,消费者可在线体验商品秀、消费、浏览体验消费经历,并通过交互界面上传个人制作的商品秀作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所述商业机构的交易平台,为体验店消费和网络消费提供订单、配送单及货款支付服务。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所述商业机构的物流配送平台,为商品制造企业提供UHF-RFID技术应用服务;应用体验卡和UHF-RFID电子标签的识别导引功能,为制造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化物流配送服务。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联网加商品秀的商业模式,所述商业机构的服务平台,通过体验卡和UHF-RFID电子标签的识别导引,为消费者提供售前、售后、维护、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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