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骨锚固器向有利侧的扩大倾斜角的骨板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173971.0 | 申请日: | 2015-04-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1200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8 |
| 发明(设计)人: | M·比德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德尔曼技术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爱华 |
| 地址: | 德国多***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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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锚固 有利 扩大 倾斜角 | ||
1.一种用于与具有头部(7)和柄部(8)的骨锚固器(6)一起使用的骨板组件,所述骨板组件包括:
具有顶侧(1a)和底侧(1b)的板构件(1、1'、1”),
至少一个通道(2)从所述顶侧(1a)延伸到所述底侧(1b);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通道(2)包括第一腔孔(2a),所述第一腔孔具有朝着所述顶侧(1a)敞开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配置成接收所述骨锚固器(6)的所述头部(7)的容座部分(2c),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腔孔(2a)包括第一中心轴线(C1)并且所述容座部分包括第二中心轴线(C3),并且其中所述第一中心轴线(C1)和所述第二中心轴线(C3)在所述通道(2)内彼此交叉,以及
朝着所述底侧(1b)敞开的第二腔孔(2b),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腔孔(2a)包括内螺纹(5),在所述第一腔孔和所述容座部分之间提供第三腔孔,所述第三腔孔朝着所述第一腔孔和所述容座部分敞开,其中,第三腔孔的直径至少等于所述头部(7)的最大直径并且小于所述第一腔孔(2a)的最小直径,所述第三腔孔的直径沿着所述第二中心轴线从所述第一腔孔到所述容座部分是逐渐减小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腔孔(2a)的第二端部限定第一平面(P1)并且其中面朝着所述底侧(1b)的所述容座部分(2c)的向内延伸下缘(4)限定第二平面(P2),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平面(P1)和所述第二平面(P2)成角α彼此交叉。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腔孔(2a)具有的直径至少等于所述骨锚固器(6)的所述头部(7)的最大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腔孔(2a)具有的直径大于所述骨锚固器(6)的所述头部(7)的最大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容座部分(2c)配置成以所述头部的不同角取向接收所述骨锚固器(6)的所述头部(7)。
6.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第二腔孔(2b)具有的直径至少等于所述容座部分(2c)的最小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朝着所述板构件(1)的所述底侧(1b)处的敞开端部,所述第二腔孔(2b)的内径增加。
8.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腔孔(2a)为大致圆柱形。
9.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第一中心轴线(C1)大致正交于所述板构件(1)的所述顶侧(1a)和/或所述底侧(1b)。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容座部分(2c)部分地延伸到所述板构件(1)的底侧(1b)。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容座部分(2c)在一侧处的最下部分在所述底侧(1b)处或在离所述底侧(1b)一定距离处。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角α为1至20°。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角α为大约10°。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中所述容座部分(2c)具有球形表面部分。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2之一所述的骨板组件,其还包括具有头部(7)和带柄部轴线(S)的柄部(8)的骨锚固器(6),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中心轴线(C3)限定所述骨锚固器(6)的零位置,在所述零位置所述柄部轴线(S)与所述第二中心轴线(C3)同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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