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的门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045361.2 | 申请日: | 2015-0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1661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17 |
| 发明(设计)人: | 浜田笃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60J5/00 | 分类号: | B60J5/00;E05B79/22;E05B8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栗涛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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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装置 | ||
1.一种车辆的门装置,门主体可开闭地安装于车辆的门开口部,其特征在于,
包括:门锁机构,其设置于所述门主体且具有锁体,在该门主体处于关闭状态的时候,该锁体与车身侧的锁扣卡合来限制该门主体在打开方向上的位移;
解锁手柄装置,其设置于所述门主体,通过操作者的操作来解除所述锁体和所述锁扣的卡合;
操作传递部件,其将所述解锁手柄装置的动作机械地传递给所述锁体;
解锁限制装置,其设置在从所述解锁手柄装置经由所述操作传递部件到达所述锁体的动作传递路径的途中,用于限制经由该动作传递路径的所述解锁手柄装置与所述锁体的联动动作,使该联动动作无效化;
解锁致动器,其不通过所述操作传递部件而与所述锁体连接,使该锁体向卡合解除方向动作;
门打开开关,其通过操作者的开关操作来解除所述解锁限制装置对所述解锁手柄装置与所述锁体的联动动作的限制,
在对所述门打开开关进行开关操作的时候,解除所述解锁限制装置对联动动作的限制,并且不待该限制解除结束,使所述解锁致动器向解除卡合方向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传递部件为通过来自所述解锁手柄装置的拉动操作来对所述锁体进行解锁操作的连接线,
所述解锁限制装置包括卡合片,所述卡合片与所述连接线连接,能够与所述解锁手柄装置相卡合且能够从所述解锁手柄装置中脱离,通过使该卡合片脱离所述解锁手柄装置,从而限制所述解锁手柄装置与所述锁体的联动动作,使该联动动作无效化。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解锁手柄装置至少设置在所述门主体的车厢内侧,
所述门打开开关至少设置在所述门主体的车厢外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解锁手柄装置至少设置在所述门主体的车厢内侧,
所述门打开开关至少设置在所述门主体的车厢外侧。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乘员没有乘车的状态下锁止所述门主体的打开动作时,保持所述解锁限制装置对所述解锁手柄装置与所述锁体的联动动作的限制被解除的状态,限制由所述解锁致动器所引起的所述锁体向卡合解除方向的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乘员没有乘车的状态下锁止所述门主体的打开动作时,保持所述解锁限制装置对所述解锁手柄装置与所述锁体的联动动作的限制被解除的状态,限制由所述解锁致动器所引起的所述锁体向卡合解除方向的动作。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锁体具有在所述门主体完全关闭的状态下与车身侧的所述锁扣卡合的全锁卡合方式以及在所述门主体不完全关闭的状态下与车身侧的所述锁扣卡合的半锁卡合方式,
当所述锁体为全锁卡合方式时,在不对所述门主体进行打开操作而对所述门打开开关进行操作的情况下,维持所述半锁卡合方式直至对所述门主体进行打开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门打开开关设置于操作者为了开闭门主体而把持的所述门主体的把持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的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操作者把持所述把持部期间,所述门打开开关使所述锁体维持在卡合解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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