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收性物品有效
| 申请号: | 201480063562.9 | 申请日: | 2014-11-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644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0 |
| 发明(设计)人: | 嶋本达男;根本研;糸井奈美江;横松弘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61F13/15 | 分类号: | A61F13/15;A61F13/5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季向冈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吸收性 物品 | ||
1.一种吸收性物品,其包括肌肤侧片、非肌肤侧片和位于这两个片之间的在吸收性物品的前后方向上较长的形状的吸收性芯,且具有与穿着者的液体排泄部相对配置的排泄部相对部和配置于比该排泄部相对部靠后方的位置的后方部,该吸收性物品的特征在于:
所述吸收性芯包括:标准吸收区域;和在所述排泄部相对部和所述后方部配置于宽度方向的中央部的、厚度比该标准吸收区域厚的排泄部中高区域,
所述排泄部中高区域包括:在所述吸收性芯的长度方向上较长的中央大厚度部;和从该中央大厚度部的沿着长度方向的两侧缘分别向外侧突出的侧方大厚度部,
所述中央大厚度部从所述排泄部相对部延伸到所述后方部,
所述侧方大厚度部中的所述吸收性芯的长度方向上的中央位置位于所述排泄部相对部,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前端位于比所述中央大厚度部的前端靠后方的位置,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后端位于比所述中央大厚度部的后端靠前方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大厚度部形成为,随着向所述吸收性芯的长度方向的外侧去,在该吸收性芯的宽度方向上的长度逐渐减小的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大厚度部的形状为长圆状或椭圆状。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收性物品具有一对翼部,所述排泄部相对部是在前后方向上具有一对翼部的区域,所述侧方大厚度部存在于所述排泄部相对部内。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方大厚度部形成为随着向所述吸收性芯的宽度方向的外侧去,在该吸收性芯的长度方向上的长度减小的形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方大厚度部为梯形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收性芯的长度方向上的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中央位置位于该长度方向上的比所述中央大厚度部的中央位置靠前方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大厚度部和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长度方向的中心位置间的距离为中央大厚度部的全长的3%以上40%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克重比所述中央大厚度部的克重小,比所述标准吸收区域的克重大。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中央大厚度部与所述侧方大厚度部之间,形成有克重比所述中央大厚度部和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任一者的克重都低的低克重的槽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厚度比所述中央大厚度部的厚度小,比所述标准吸收区域的厚度大。
1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泄部中高区域具有厚度随着从宽度方向中心部向两侧部方向去而变薄的倾斜形状。
13.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央大厚度部的厚度为所述标准吸收区域的厚度的150%以上500%以下。
1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方大厚度部的厚度为所述标准吸收区域的厚度的120%以上200%以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花王株式会社,未经花王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80063562.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吸收体的制造装置
- 下一篇:用于重建对称的肢体的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