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车速度报警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103146.4 | 申请日: | 2014-03-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934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 发明(设计)人: | 郭自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自立 |
| 主分类号: | B62J3/00 | 分类号: | B62J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25027 浙江省温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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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车 速度 报警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车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电动车速度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点规定,电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若电动车速度大于15公里每小时,根据公安部提示需要加装有提示音的设备,以提醒用户注意电动车速度,注意安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电动车速度报警系统,当电动车速度达到一定值时会发出语音提示,提醒用户减速慢行。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动车速度报警系统,包括报警器主机、电池、电门锁、无刷电机控制器和喇叭,所述的报警器主机、电池和电门锁组成串联回路,报警器主机分别与无刷电机控制器和喇叭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电动车行驶过程中,无刷电机控制器通过速度信号线将电动车即时速度时刻反馈给报警器主机,经过报警器主机处理后,若检测到的速度达到一定值时,报警器主机控制喇叭发出语音提示,告知用户已经超速了,应当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图中:报警器主机1、电池2、电门锁3、无刷电机控制器4、喇叭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电动车速度报警系统,包括报警器主机1、电池2、电门锁3、无刷电机控制器4和喇叭5,所述的报警器主机1、电池2和电门锁3组成串联回路,报警器主机1分别与无刷电机控制器4和喇叭5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的电池2、电门锁3和无刷电机控制器4均为电动车自带,开启电门锁3后,报警器主机1通电,在电动车行驶过程中,无刷电机控制器4通过速度信号线将电动车即时速度时刻反馈给报警器主机1,经过报警器主机1处理后,若检测到的速度达到一定值时,报警器主机1控制喇叭5发出语音提示,告知用户已经超速了,应当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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