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晶组合物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855291.2 | 申请日: | 2015-08-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980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 发明(设计)人: | 崔青;王伟;高红茹;丰景义;乔云霞;李锐;徐凯;翟媛媛 | 申请(专利权)人: |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9K19/44 | 分类号: | C09K19/44;G02F1/13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11354 | 代理人: | 张峰 |
| 地址: | 050091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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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 组合 | ||
1.一种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通式Ⅰ所示的正性化合物
以及至少一种通式Ⅱ所示的负性化合物
其中
R1表示碳原子数为1~5的直链烷基、碳原子数为1~5的烷氧基或碳原子数为2~6的链烯基中的任一基团;
(O)R2表示碳原子数为1~5的直链烷基或氧原子与苯环相接的碳原子数为1~5的烷基醚;
X1表示H或者F;
Y1表示F,或碳原子数为1-5的未被取代的、或者被F单取代的、或者被F多取代的烷基、烷氧基,或碳原子数为2-5的未被取代的、或者被F单取代的、或者被F多取代的链烯基中的任一基团;
表示其中的一种;
各自独立地表示
n表示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还包含一种或多种通式Ⅲ和/或Ⅳ所示的化合物:
其中
R2、R3、R4各自独立地表示碳原子数为1~5的直链烷基、碳原子数为1~5的烷氧基或碳原子数为2~6的链烯基中的任一基团;
X2、X3各自独立地表示H或者F;
Y2表示F,或碳原子数为1-6的被F单取代的、或者被F多取代的烷基、烷氧基,或碳原子数为2-6的被F单取代的,或者被F多取代的链烯基中的任一基团;
表示
m表示1或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种通式Ⅰ所示的正性化合物的含量比例为1-5wt%,所述至少一种通式Ⅱ所示的负性化合物的含量比例为10-15wt%。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或多种通式Ⅲ和/或Ⅳ所示的化合物的含量比例为48-76wt%。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还包含一种或多种通式(Ⅴ)所示的化合物:
其中R5表示碳原子数为1~5的直链烷基、碳原子数为1~5的烷氧基或碳原子数为2~6的链烯基中的任一基团;
X4、X5各自独立地表示H或者F;
Y3表示F,或碳原子数为1-6的被F单取代的,或者被F多取代的烷基、烷氧基或链烯基中的任一基团;
表示
p表示0或1;
q表示1或者2,并且当q=2时,可以相同或者不同。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或多种通式Ⅴ所示的化合物的含量比例为10-40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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