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尘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570919.4 | 申请日: | 2014-10-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8172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6 |
| 发明(设计)人: | 沈强;余庆镐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L9/00 | 分类号: | A47L9/00;A47L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 |
| 地址: | 2151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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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吸尘器 | ||
1.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体,所述机体上具有第一充电端子;
充电座,所述充电座上具有第二充电端子;
所述机体和所述充电座的其中一个上设有激光发射器和红外发射器,且另一个上设有接收所述激光发射器发出的激光的多个激光接收器和接收所述红外发射器发出的红外光的红外接收器,所述激光接收器的数量为大于等于三的奇数,所述多个激光接收器并排设置,
所述红外接收器接收到来自所述红外发射器发出的红外信号时,所述机体粗略定位所述机体和所述充电座的相对位置,所述机体调整姿态以使所述激光接收器能够接受所述激光发射器发出的激光;
若所述机体上位于所述第一充电端子中心位置两侧的所述激光接收器接收到激光信号时,所述机体调整位置或姿态直至位于所述第一充电端子中心位置处的所述激光接收器对准激光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接收器设在所述机体和所述充电座的其中一个的对称轴线上;
所述激光接收器包括第一激光接收器、第二激光接收器和第三激光接收器,其中第二激光接收器位于所述机体和所述充电座的相应一个的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对称轴线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器和所述红外发射器均设在所述机体上,所述激光接收器和红外接收器均设在所述充电座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器和所述红外发射器均设在所述充电座上,所述激光接收器和红外接收器均设在所述机体上。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激光接收器和所述第三激光接收器与所述第二激光接收器平行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激光接收器和所述第三激光接收器分别相对于所述第二激光接收器向外倾斜偏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激光接收器和所述第三激光接收器分别相对于所述第二激光接收器向外倾斜偏离的角度为0-30度。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接收器包括四个且分别设在所述机体的四个拐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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