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食品粉碎加工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473201.3 | 申请日: | 2014-09-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7820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 发明(设计)人: | 陈炜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2C18/10 | 分类号: | B02C18/10;B02C18/22;B02C18/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 地址: | 52831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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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 粉碎 加工 | ||
1.一种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体,所述机体内具有加工腔;
机头,所述机头可拆卸地扣装在所述机体上以封闭所述加工腔;
小空间粉碎腔体,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安装在所述机头上且位于所述加工腔内,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侧壁上设有若干进料口且底壁上设有若干出浆口;
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设在所述机头内;
粉碎刀,所述粉碎刀与所述驱动装置传动连接且伸入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内,所述粉碎刀上设有在所述粉碎刀旋转时向下压水的压水部,所述压水部由所述粉碎刀的部分扭曲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浆口在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底壁上的投影的面积之和与所述进料口在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侧壁上的投影的面积之和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5且小于或等于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浆口在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底壁上的投影的面积之和与所述进料口在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侧壁上的投影的面积之和的比值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或等于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侧壁的横截面为圆环形,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位于所述粉碎刀的旋转平面内的最小内直径减去所述粉碎刀的最大旋转直径的值大于或等于1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位于所述粉碎刀的旋转平面内的最小内直径减去所述粉碎刀的最大旋转直径的值大于或等于2毫米且小于或等于10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侧壁的横截面为圆环形,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最小内直径减去所述粉碎刀的最大旋转直径的值大于或等于1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最小内直径减去所述粉碎刀的最大旋转直径的值大于或等于2毫米且小于或等于3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下表面与所述加工腔的底壁面之间的竖直距离大于或等于8毫米。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下表面与所述加工腔的底壁面之间的竖直距离为15毫米-25毫米。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刀的下表面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内底壁面之间的竖直距离大于或等于2毫米。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刀的下表面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内底壁面之间的竖直距离为5毫米-15毫米。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外周面与所述加工腔的侧壁面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大于或等于8毫米。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食品粉碎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空间粉碎腔体的外周面与所述加工腔的侧壁面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0毫米-4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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