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低品质再生骨料的分级评价体系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323120.5 | 申请日: | 2014-07-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767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14 |
| 发明(设计)人: | 王安岭;武俊宇;段遵莉;赵玉芳;韦宏健;张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4B20/00 | 分类号: | C04B20/00;C04B18/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 11430 | 代理人: | 朗坚 |
| 地址: | 100190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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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品质 再生 骨料 分级 评价 体系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低品质再生骨料的分级评价体系,属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建材利废领域。
背景技术
据统计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经过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t。并且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使得水泥和混凝土产量的日趋攀升,造成许多地区优质的砂石资源已经开始出现难以为继的问题,同时天然材料的大量开采和使用,也造成水土流失和自然景观的恶化,严重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符合循环经济战略的要求,实现混凝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再生骨料势在必行。
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对再生骨料分级方法的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并相继在试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再生骨料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促进了废弃混凝土的回收利用。但是,不同国家的水泥、天然骨料、施工工艺等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废弃混凝土的性能差距较大,因此,不同国家对于再生混凝土粗骨料的性能评价,应根据本国混凝土应用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目前,我国再生粗骨料的性能分级评价主要参考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规定的性能指标,再生细骨料的性能分级评价主要参考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规定的性能指。
但是,上述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标准主要针对再生混凝土粗骨料、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标准主要针对再生混凝土细骨料,而再生混凝土粗骨料和再生混凝土细骨料的来源广泛,如来源于砖混结构含砖量较高(不低于20%)的砖再生粗骨料,来源于混凝土结构含砖量较低(小于20%)的水泥石再生粗骨料,以及相对应的砖再生细骨料和水泥石再生细骨料。对于上述不同来源的混凝土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如果都分别采用上述标准进行分级评价,会导致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反应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的性能,进而导致采用该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制备再生骨料混凝土时,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性能无法满足实际建筑生产需要。
而我国在70年代前的建筑以砖混结构居多,即便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在拆除后加工制成的再生骨料,不可避免也会掺杂一些砖组分。因砖与混凝土表观密度相差不大,除了采用人工挑拣的办法,目前很难采用机械方式加以分离。如果将砖含量较多的再生骨料,采用标准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和标准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进行分级评价时,由于这些再生骨料中砖本身具有颗粒软弱、棱角较多、吸水率较高等特点,这些因素降低了再生骨料的品质,仅采用标准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和标准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分别对低品质再生粗骨料和低品质再生细骨料进行分级评价时,评价结果无法真实反映低品质再生粗骨料和低品质再生细骨料的性能,将其用于再生骨料混凝土时,制备得到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存在性能不稳定的问题,无法满足实际建筑生产需要。
由于缺少对低品质再生骨料,尤其是低品质砖再生骨料、低品质水泥石再生骨料的分级评价,因此导致了这些含砖量较多的品质较低的再生骨料被弃之不用,造成了建筑垃圾到处堆放,占用土地。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没有针对低品质再生粗骨料和低品质再生细骨料进行分级评价的分级评价体系,进而提供一种低品质再生骨料的分级评价体系。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低品质再生骨料的分级评价体系,包括如下步骤:
(1)对低品质再生骨料进行分级评价:
按照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规定的方法对低品质再生粗骨料进行性能测试,按照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规定的方法对低品质再生细骨料进行性能测试;
(2)对普通骨料进行分级评价:
普通粗骨料应符合GB/T14685-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规定的性能指标、普通细骨料应符合GB/T14684-2011《建设用砂》规定的性能指标;
(3)对混合骨料进行分级评价:
混合粗骨料由低品质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组成,所述混合粗骨料的性能指标满足如下要求:压碎值指标<30%,坚固性小于12%,1h吸水率<3%;混合细骨料由低品质再生细骨料和普通细骨料组成,所述混合细骨料的性能指标满足如下要求:28d抗压强度比≥85%,坚固性<10%,饱和面干吸水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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