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能量引导链的运输和安装支架有效
| 申请号: | 201380032548.8 | 申请日: | 2013-04-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9566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 发明(设计)人: | C·斯特里姆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易格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M11/42 | 分类号: | F16M11/42;H02G11/00;F16M11/18;B62B3/1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能量 引导 运输 安装 支架 | ||
1.运输和安装支架,其用于至少一条供给线路和/或具有至少一条或多条供给线路的至少一个线路引导装置,其中,所述支架包括至少一个保持装置,所述至少一个保持装置用于使所述供给线路和/或线路引导装置保持在一空间上受限定的位态中,并且其中,所述支架具有一对接装置,所述对接装置用于使所述支架在可拆卸地固定的情况下位态受限定地对接在一机器上,所述供给线路和/或线路引导件要作为所述机器的部件固定在所述机器上,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相对于所述支架位态可变地安置在所述支架上,从而使得保持在所述保持装置上的所述供给线路或线路引导装置能够布置在多个位置中,并且,为了在所述多个位置中固定所述保持装置进而固定所述线路引导件,设置有固定器件;所述供给线路或线路引导件的两个端部区域的所述保持装置能够沿两个独立的方向相互独立地改变位态和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能够以无级方式改变位态并且能够在这些以无级方式选出的位置中与被保持的线路引导件一起在所述支架上借助于所述固定器件固定位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给线路或线路引导件的至少一个或两个端部区域的所述保持装置能够沿沿X方向和沿Y方向相互独立地以无级方式改变位态和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能够对于所述线路引导件的所述保持装置中的一个保持装置或两个保持装置就所述支架而言沿三个方向分别相互独立地以无级方式调整,能够沿这些方向分别相互独立地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有沿竖直方向延伸的支柱和/或所有使这些竖直支柱相互连接的横向支撑件能够伸缩,这些横向支撑件沿一横向于所述支架的对接方向的方向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保持在一沿水平方向和/或竖直方向以无级方式可调的滑块上,所述滑块具有固定器件,这些固定器件用于所述滑块在一规定位态中的位态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具有以能摆动和/或能转动方式受支承的保持元件,所述保持元件用于在不同的摆动和/或转动姿态中保持所述供给线路或线路引导件,或者,所述保持装置是以能摆动和/或能转动方式受支承的保持装置;并且,设置有固定器件,这些固定器件用于使所述保持元件与耦合在所述保持元件上的线路引导件在一选出的摆动和/或转动姿态中位态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具有至少一个或多个能伸缩的支撑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器件构造为夹紧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具有至少一个竖直布置和/或水平布置的支撑件以及对于所述支撑件分别具有一以减小负载的方式能耦合的延长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多个竖直支柱,这些竖直支柱承载所述保持装置并且这些竖直支柱以位态可变的方式固定在一基板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设置侧面间隔开的并借助于一能伸缩的横梁连接的两个支柱,所述保持装置布置在这两个支柱之间;所述这两个支柱分别布置在自己的移动拖板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拖板能够分别实现对应支柱的位态可变的固定。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具有在所述供给线路或线路引导件固定在所述机器上时面向所述机器的前侧面和背离所述机器的背侧面;所述支架在中间平面的至少一侧上具有一能沿竖直方向以无级方式调节高度的支撑件或支柱。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具有一单轭或双轭,所述保持装置布置在所述单轭或双轭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具有一驱动器,所述驱动器用于所述保持装置的位态改变,借助所述驱动器能够在所述供给线路或线路引导件固定在所述机器上之后使所述保持装置与线路或线路引导件间隔开。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易格斯有限公司,未经易格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32548.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