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强化的玻璃制品以及制造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380030115.9 | 申请日: | 2013-03-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795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25 |
| 发明(设计)人: | K·L·贝尔富特;J·J·普莱斯;J·M·奎恩塔尔;R·L·斯图尔特;D·J·布罗克韦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3C3/093 | 分类号: | C03C3/093;C03C2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项丹 |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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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强化 玻璃制品 以及 制造 方法 | ||
1.一种强化的玻璃制品,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的厚度t<0.5mm,并且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包括:
外部区域,所述外部区域从制品的表面延伸到制品内的层深度DOL,其中所述外部区域处于压缩应力CS;以及
内部区域,其中所述内部区域处于中心张力CT,并且其中-15.7(MPa/mm)·t(mm)+52.5(MPa)<CT(MPa)≤57(MPa)–9.0(MPa/mm)·ln(t)(mm)+49.3(MPa/mm)·ln2(t)(mm)。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当经受足以使得强化的玻璃制品发生破裂的点冲击时,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基本上是非易碎性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当经受足以使得强化的玻璃制品发生破裂的点冲击时,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具有小于3的易碎性指数。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当强化的玻璃制品通过点冲击破裂时,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展现出以下至少一种:碎裂尺寸n1(%≤1mm)为0%≤n1≤5%,碎裂密度n2(碎裂/cm2)为0个碎裂/cm2≤n2≤3个碎裂/cm2,裂纹分支化n3为0≤n3≤5,以及弹射n4(%≥5cm)为0%≤n4≤2%,或其组合。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外层包括至少30μm的层深度以及至少600MPa的压缩应力。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外层包括至少约700MPa的压缩应力。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外层包括至少约52μm的层深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的厚度为0.3≤t<0.5mm。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的厚度为0.3≤t≤0.45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包括碱性铝硅酸盐玻璃。
11.一种强化的玻璃制品,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的厚度t<0.5mm,并且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包括:
外部区域,所述外部区域从制品的表面延伸到制品内的层深度DOL,其中所述外部区域处于压缩应力CS;以及
处于中心张力CT的内部区域,其中CT(MPa)>–38.7(MPa/mm)·ln(t)(mm)+48.2(MPa),并且其中,当经受足以使得强化的玻璃制品发生破裂的点冲击时,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基本上是非易碎性的。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外层包括至少30μm的层深度以及至少600MPa的压缩应力。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外层包括至少700MPa的压缩应力。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外层包括至少约52μm的层深度。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的厚度为0.3≤t<0.5mm。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的厚度为0.3≤t≤0.45mm。
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强化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的玻璃制品包括碱性铝硅酸盐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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