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体化手电台灯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642430.4 | 申请日: | 2013-10-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949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 发明(设计)人: | 林建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安溪雅斯达电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17/02;F21V23/04 |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廖仲禧 |
| 地址: | 3624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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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体化 手电 台灯 | ||
1.一体化手电台灯,包括手电筒,该手电筒包括壳体,及内置于壳体内并依次电连接的供电电源、控制电路和发光体,该壳体的前端端部设有灯罩,该发光体处于该壳体的前部,且该发光体的发光面朝向灯罩,该壳体上设有控制该控制电路的开关;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平放于上述壳体上的支撑件,及平放于上述支撑件上方的照明灯,上述支撑件以可活动向上翻起任意角度定位的方式铰接在上述壳体上,上述照明灯以可活动向上翻起任意角度定位的方式铰接在上述支撑件上,且上述照明灯的发光面朝下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体化手电台灯,其特征在于:上述壳体为长条状方形壳体,上述壳体的上表面设有供上述支撑件和上述照明灯容置于内的容置凹腔,且上述照明灯的上表面与上述壳体的上表面相齐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体化手电台灯,其特征在于:上述支撑件的后端通过可任意角度定位的第一销轴活动安装在上述容置凹腔的后部上,上述照明灯通过可任意角度定位的第二销轴活动安装在上述支撑件的前端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手电台灯,其特征在于:上述支撑件包括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上述左、右支撑杆分别处于上述容置凹腔的左右两侧,并沿上述壳体的前后方面延伸,上述容置凹腔上凸设有处于上述左、右支撑杆之间的凸块,上述左支撑杆的后端、上述右支撑杆的后端与上述凸块的后端通过上述第一销轴活动连接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体化手电台灯,其特征在于:上述照明灯呈平板状,上述照明灯的下底面与上述支撑件的上表面相贴设置,且上述照明灯的发光面朝向上述支撑件的上表面,上述照明灯的前端下底面上凸设有夹设于上述左支撑杆前端和上述右支撑杆前端之间的连接凸块,上述左支撑杆的前端、上述右支撑杆的前端与上述连接凸块通过上述第二销轴活动连接在一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体化手电台灯,其特征在于:上述开关为二路选择开关,此二路选择开关的二个控制端分别通过上述控制电路与上述照明灯和上述发光体相应控制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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