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防撞杆吸能盒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261449.4 | 申请日: | 2013-05-1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551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 发明(设计)人: | 丁如芳;何红星;彭军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R19/34 | 分类号: | B60R19/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黄泽雄 |
| 地址: | 201206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撞杆吸能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尤其涉及一种防撞杆吸能盒。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安全性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关注,而消费者最直观可以感受到的汽车安全性的好坏,便是防撞杆的设计。越来越多的公司在防撞杆及其配件的设计上都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如图1所示,现有的防撞杆吸能盒大多采用是左右上下都不对称设计的左加强板1′和右加强板2′。因此,左加强板1′和右加强板2′都需要各自开发一幅模具,成本较高。另外,左加强板1′和右加强板2′组合后直接与防撞杆3′连接。吸能盒的尺寸固定,需要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和不同的防撞杆设计与之相配合的吸能盒,进一步增加了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制造成本低的防撞杆吸能盒。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防撞杆吸能盒,包括吸能盒体,所述吸能盒体由第一加强板和第二加强板围成,所述防撞杆吸能盒还包括与防撞杆直接连接的吸能盒底座,所述吸能盒体安装在所述吸能盒底座上,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的结构大小完全相同。
优选地,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上下布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左右布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的表面为平面。
优选地,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的表面呈褶皱状。
优选地,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的截面呈一边开口的矩形,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的开口处的边缘重叠围成所述吸能盒体。
优选地,所述第一加强板和所述第二加强板向外形成翻边。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由于第一加强板和第二加强板的结构大小完全相同,减少了开设多个模具的费用,只需要一个模具制成完全相同的加强板。另外,吸能盒底座为单独的零件,可以满足不同安全等级的吸能盒与防撞杆本体的配合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的防撞杆吸能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防撞杆和防撞杆吸能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防撞杆吸能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防撞杆吸能盒的截面图。
附图标记对照表:
1′——左加强板 2′——右加强板 3′——防撞杆
1——吸能盒体 2——吸能盒底座 3——防撞杆
11——第一加强板 12——第二加强板 13——翻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3所示,防撞杆吸能盒包括吸能盒体1,吸能盒体1由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围成,防撞杆吸能盒还包括与防撞杆3直接连接的吸能盒底座2,吸能盒体1安装在吸能盒底座2上,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的结构大小完全相同。
由于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的结构大小完全相同,减少了开设多个模具的费用,只需要一个模具制成完全相同的加强板。为了节省模具的开发费用,甚至可以两个甚至多个车型共用一个防撞杆吸能盒模具,实现简化设计的目的。另外,吸能盒底座为单独的零件,可以满足不同安全等级的吸能盒与防撞杆本体的配合要求。
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上下布置。
较佳地,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也可以左右布置。
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的表面为平面。
较佳地,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的表面也可以呈褶皱状。便于更好的实现吸能效果。
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向外形成翻边13,翻边13用于既可以作为与纵梁的焊接面,也可以起到稳定安装,提高性能的作用。
本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的截面呈一边开口的矩形,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的开口处的边缘重叠围成吸能盒体1。第一加强板11和第二加强板12可以分别冲压成型后,再焊接在一起,最后与吸能盒底座2焊接。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较佳的实施例。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若干其它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未经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26144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