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邮件提示器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728709.9 | 申请日: | 2013-1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46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 发明(设计)人: | 谢虹 | 申请(专利权)人: | 谢虹 |
| 主分类号: | G08B21/24 | 分类号: | G08B21/24;G06F11/30;H01R31/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百瑞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0 | 代理人: | 胡淑梅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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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邮件 提示 | ||
1.一种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固定在所述壳体内的电路板和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连接的usb插头,所述壳体包括可拆卸固定的面壳和底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壳和底壳通过螺丝固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壳设有螺孔柱,所述底壳设有与所述螺孔柱配合的螺丝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沿所述螺丝孔延伸有一延伸部,所述延伸部内表面设有与所述螺丝孔内的螺纹配合的螺纹。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壳边沿设有用于放置所述底壳的平台。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到所述面壳边沿的距离等于所述底壳的厚度。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的高度等于所述螺孔柱到所述平台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沿所述螺丝孔设有用于放置螺丝的凹陷。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壳和底壳通过卡接固定。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邮件提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邮件提示器还包括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连接的usb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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