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视频数据采集实现海关监管作业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310671824.7 | 申请日: | 2013-1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65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 发明(设计)人: | 吴延峰;史伟;曹博;朱航;葛善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易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6Q10/08;G06K9/6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00384 天津市南开区华***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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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视频 数据 采集 实现 海关监管 作业 方法 | ||
1.基于视频数据采集实现海关监管作业的方法,是通过在企业实行贸易、仓储、生产过程化管理中配套使用二维码技术进行数据追踪,海关可通过企业视频连线配以视频采集技术,从企业生产地点捕捉二维码信息,获取企业对应的单据数据,实现视频监管。
2.根据权利要求1基于视频数据采集实现海关监管作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海关通过在线即时视频监控系统扫描企业仓储、生产、贸易环节纸质单据或货架上标记的二维码信息,通过视频捕捉技术将二维码信息捕捉,并进行解码。
3.根据权利要求1基于视频数据采集实现海关监管作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解读二维码数据后,将解读的二维码信息传输给海关监控系统,海关监控系统根据用户上传过的包含二维码信息的数据进行比对,将二维码一致的单据信息调取出来,进行即时核查。
4.根据权利要求1基于视频数据采集实现海关监管作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视频捕捉的二维码信息,在解读二维码数据结果后,根据数据交叉查询原则,查找关联的生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单据、单耗、工单。
5.供海关比对生产监管信息,实现即时单耗核查。
6.根据权利要求1基于视频数据采集实现海关监管作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海关可通过远程操作系统操控设立在保税仓、保税工厂的摄像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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