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科外固定支架有效
| 申请号: | 201310420751.4 | 申请日: | 2013-09-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18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 发明(设计)人: | 刘法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法波 |
| 主分类号: | A61B17/60 | 分类号: | A61B17/60 |
| 代理公司: | 潍坊鸢都专利事务所 37215 | 代理人: | 周帅 |
| 地址: | 261041 山东省潍坊市经***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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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骨科 固定 支架 | ||
1.一种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铰装锁定机构连接在一起且既可实现相对锁定又可实现相对转动的主铰座(1)和副铰座(2),主铰座(1)上连接有主支撑杆(3);副铰座(2)上设有连接螺柱(4),连接螺柱(4)上滑套有撑杆座(5),撑杆座(5)上连接有副支撑杆(6);连接螺柱(4)上螺接有与撑杆座(5)构成转动配合关系且可驱动撑杆座(5)沿连接螺柱(4)轴向滑动的滑移驱动机构,连接螺柱(4)和撑杆座(5)上设有用于撑杆座(5)导向和锁定的导向锁止机构;主支撑杆(3)和副支撑杆(6)上均连接有用于安装钢钉的钢钉夹座(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移驱动机构包括螺接在连接螺柱(4)上的驱动螺母(8)和设在撑杆座(5)上的环凸(9),驱动螺母(8)的两侧各设有一驱动爪(10),两驱动爪(10)的内侧面上均设有供所述环凸(9)插入的限位槽(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锁止机构包括设在连接螺柱(4)上的导向槽(12),撑杆座(5)上螺接有伸入导向槽(12)内的导向锁定螺栓(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钢钉夹座(7)包括依次设置的四块夹块(14),其中两块为用于夹持钢钉的钢钉夹块,另外两块为用于夹持主支撑杆(3)或副支撑杆(6)的撑杆夹块;四块夹块(14)中最外侧的一块上设有螺纹孔,其余三块上均设有通孔,四块夹块(14)通过穿过所述通孔并螺接在螺纹孔内的连接螺栓(15)连接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撑杆夹块和钢钉夹块中,相邻的撑杆夹块和钢钉夹块之间设有套装在连接螺栓(15)上的撑开弹簧(16),相邻的撑杆夹块和钢钉夹块相配合的面上均设有可相互啮合的防转齿(29)。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铰装锁定机构包括设在主铰座(1)上的铰装螺柱(17),副铰座(2)套装在铰装螺柱(17)上以实现与主铰座(1)铰接,铰装螺柱(17)上螺接有锁定螺母(18)。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铰座(1)上设有轴向贯通铰装螺柱(17)内部的钢针穿装孔(19);钢针穿装孔(19)内穿装有钢针(20),钢针(20)通过钢钉夹座(7)与连杆(21)固定连接,连杆(21)通过连杆夹座(22)与主支撑杆(3)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夹座(22)包括依次设置的四块夹板(23),其中两块为用于夹持连杆(21)的连杆夹板,另外两块为用于夹持主支撑杆(3)或副支撑杆(6)的撑杆夹板;四块夹板(23)中最外侧的一块上设有螺纹孔,其余三块上均设有通孔,四块夹板(23)通过穿过所述通孔并螺接在螺纹孔内的锁定螺栓(24)连接在一起。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撑杆夹板和连杆夹板中,相邻的撑杆夹板和连杆夹板之间设有套装在锁定螺栓(24)上的分离弹簧(25),相邻的撑杆夹板和连杆夹板相配合的面上均设有可相互啮合的止转齿(30)。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铰座(1)上螺接有固定钢针(20)的紧固螺钉(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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