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单元和照明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138910.1 | 申请日: | 2013-04-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66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一幸;金田一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3B21/20 | 分类号: | G03B21/20;G03B21/00;G02B27/09;G02B27/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单元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激光源;以及
偏振控制装置,被配置为对从所述激光源照射到所述偏振控制装置上的激光的偏振状态进行控制,并输出具有至少两个不同偏振状态的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偏振控制装置包括偏振控制区域,所述偏振控制区域包括二维布置为矩阵形式的多个子区域,所述多个子区域包括具有第一偏振状态的第一子区域和具有第二偏振状态的第二子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偏振控制装置包括偏振控制区域,所述偏振控制区域包括一维布置的多个子区域,所述多个子区域包括具有第一偏振状态的第一子区域和具有第二偏振状态的第二子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偏振控制装置包括偏振控制区域,所述偏振控制区域包括具有至少一种线形偏振状态和至少一种圆形偏振状态的子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偏振控制装置包括偏振控制区域,所述偏振控制区域包括具有多种线形偏振状态的子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偏振控制装置包括偏振控制区域,所述偏振控制区域包括具有多种线形偏振状态和多种圆形偏振状态的子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子区域包括至少一个子区域,所述至少一个子区域被配置为改变偏振轴沿着所述偏振控制区域的X轴方向的线形偏振状态下的入射光的偏振状态,以使出射光具有以下偏振状态之一:
(a)从所述偏振控制区域的出射面观看时的逆时针圆形偏振状态;
(b)从所述出射面观看时偏振轴沿左上倾斜方向的线形偏振状态;
(c)从所述出射面观看时的顺时针圆形偏振状态;以及
(d)从所述出射面观看时偏振轴沿右上倾斜方向的线形偏振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子区域被设计尺寸和布置为减小所述输出光投射到漫反射面时散斑图的形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激光源包括来自红色激光源、绿色激光源和蓝色激光源的光的组合。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激光源还包括多个二向色棱镜,所述二向色棱镜被配置为组合来自各个激光源的红色激光、绿色激光和蓝色激光。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激光源还包括均匀化光学系统,被配置为均匀化所组合的激光的面内强度分布。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均匀化光学系统包括复眼透镜。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偏振控制装置由沿着激光的光路层叠的多种光学器件构成,并且所述具有至少两个不同偏振状态的光分离地从所述多种光学器件射出。
14.一种显示单元,包括:
激光源;
光调制装置,被配置为调制从所述激光源发出的激光;
偏振控制装置,被配置为对照射到所述偏振控制装置上的经调制的激光的偏振状态进行控制,并输出具有至少两个不同偏振状态的光。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单元,其中,所述光调制装置被配置为反射从所述激光源射出的光,并基于从显示控制系统提供的图像信号来调制所述光。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单元,其中,所述光调制装置选自由反射型液晶装置、透射型液晶装置和数字镜器件组成的组。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单元,还包括偏振分束器,所述偏振分束器设置在所射出的激光的路径上并设置在所述偏振控制装置和所述光调制装置之间。
18.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单元,进一步包括定位在所述光调制装置和所述偏振控制装置之间的反射镜板,其中所述偏振控制装置定位在所述激光源和所述反射镜板之间。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显示单元,其中,所述光调制装置是数字镜器件。
20.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激光源;
偏振控制区域,包括具有第一偏振状态的第一子区域和具有第二偏振状态的第二子区域,
其中,所述偏振控制区域包括二维布置为矩阵形式的多个子区域,所述子区域包括所述第一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子区域,以及
其中,所述子区域被设计尺寸和布置为减小输出光投影到漫反射面时散斑图的形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索尼公司,未经索尼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3891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平板状家具部件的包皮结构
- 下一篇:一种含草铵膦与酰胺类的除草组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