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有效
| 申请号: | 201280007604.8 | 申请日: | 2012-0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08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 发明(设计)人: | 山本大;松野真辅;馆林义直;高见则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 主分类号: | H01M4/58 | 分类号: | H01M4/58;H01M4/131;H01M4/136;H01M4/36;H01M4/505;H01M4/525;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张楠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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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其含有包含正极材料、导电剂和粘结剂的正极、负极、隔膜和非水电解质,
所述正极材料含有芯粒子和将所述芯粒子的表面的10%以上且90%被覆的被覆材料,
所述芯粒子为由LiaMbPO4表示的化合物,其中,M为选自Fe、Mn、Co和Ni中的至少1种元素,并且满足0<a≤1.1、0<b≤1,
所述被覆材料为在所述芯粒子充放电时所取的电位范围内进行Li离子的嵌入与脱嵌的化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被覆材料的充电终止电位为所述芯粒子的充电平台电位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被覆材料相对于所述芯粒子与所述被覆材料的总质量为1质量%以上且15质量%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被覆材料相对于所述芯粒子与所述被覆材料的总质量为3质量%以上且10质量%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被覆材料的电子传导性为10-6S/cm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被覆材料为选自Li(NixCoyMnz)O2、Li(NixCoyAlz)O2、LiMn2O4和LiVO2中的至少1种以上的化合物,其中,满足x≥0、y≥0、z≥0、x+y+z=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材料是通过水热合成法在80℃以上且250℃以下的条件下将所述被覆材料的前体与所述芯粒子合成而成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被覆粒子的粒径为所述芯粒子的粒径的1/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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