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143852.2 | 申请日: | 2012-04-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118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 发明(设计)人: | 罗伯特·陈;塞思·卡尔维;比利·格里格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雷泽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J99/00 | 分类号: | B62J99/00;A63G3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田军锋;魏金霞 |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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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 ||
优先权信息
本申请根据35U.S.C.§119(e)要求2011年4月8日提交的标题为“用于三轮车的火花产生装置”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No.61/473,663的权益,所述申请的整体内容明确地结合在此。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总体涉及三轮车,更具体地,涉及带有火花产生装置的三轮车。
背景技术
通常被称为三轮车的三轮的车辆包括前轮和一对间隔开的后轮,已经开发了许多类型和风格的三轮车为小孩和成人使用。骑乘三轮车是一种流行的娱乐活动。对于尚不具备控制更高级的休闲车辆——例如双轮自行车、溜冰板、溜冰鞋或两轮单脚滑行车所必要的身体协调能力和技巧的孩子们来说,尤其如此。多年来,已经设计出许多三轮车。这些三轮车中的绝大部分执行当被使用者踩踏时运动、并且沿通过车把控制前轮的操作所确定的半径上转弯的普通功能。很少存在向标准设计中加入附加物以增加兴奋和希求的三轮车设计。
火花产生是已经加入到若干娱乐器械和活动中的一种特征。这些器械和活动中许多都具有结合到它们的设计和构造中的火花产生器。溜冰板、四轮滑冰鞋和单排轮溜冰鞋已经被设计为允许使用者在表演相应的活动时产生火花。现有技术的装置中有一些将火花产生材料以固定的方式附接到设备上,该火花产生材料在接触行驶路面时产生火花。这要求将整个装置调整或移位以便产生火花。例如,借助单排轮溜冰鞋和溜冰板,使用者将不得不把前轮从接触表面上升起,以便使火花材料接合于 该行驶路面来产生火花。
借助三轮车,将三轮车的任何部分从行驶路面上升起以便产生火花是很难也很不令人满意的。其他现有技术的装置,例如,在溜冰板或单脚滑行车上的那些装置,要求使用者借助使用者的单脚或者双脚调整火花产生部分或者在火花产生部上动作。然而借助三轮车,由于通常三轮车的构造要求使用者使用双脚在踏板上动作来驱动三轮车前进,故而允许使用者在不使用使用者的脚的情况下产生火花是令人满意的。因此,现有技术中的用于在娱乐物品上产生火花的现有装置,对于三轮车的使用是不适宜的。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车辆的优选实施方式构造为允许使用者不用移动其脚部或改变其在车辆上的位置而产生火花。使用者可以制造火花而与此同时保持轮与行驶路面之间的接触。此外,优选实施方式允许使用者便利地用他或她的手激活火花组件而不用将他或她的脚从踏板或车辆的其他部分移开。此外,优选实施方式构造为使得火花组件位于邻近使用者的手,以便使用者不需要将他或她的手移动大的距离来激活此火花组件。
优选实施方式是一种车辆,其构造为产生火花并包含车架。该车架支承火花产生组件,并且火花致动组件包含把手致动部和火花部。该火花部构造为当与行驶路面摩擦接触时发出火花。
另一优选实施方式为一种车辆,其包括具有前部和后部的车架以及可旋转地连接于车架的前部的车把组件。前轮联接于车把组件并且脚踏板可操作地连接于该前轮。该车辆包含借助于车架支承的座椅和借助于车架的后部支承的后轮。该车辆还包含火花产生组件,该火花产生组件包括:构造为借助于车架可旋转地支承的附接部,所述附接部支承火花产生组件的至少一部分以相对于车架移动;和能够由使用者的手接近的把手致动部。该火花产生组件包含能够相对于车架移动的火花部,该火花部包含当与表面摩擦接触时产生火花的至少一个火花元件。优选地,火花部具有该火花部不与表面接触的第一位置和该火花部与表面接触的第二位置。火花部由偏压构件朝向第一位置偏压,并且该火花部能够 响应使用者在把手致动部上的动作而移动到第二位置。
在优选实施方式中,附接部在座椅下方的位置联接于所述车架。在另一实施方式中,把手致动部从低于座椅的位置向上延伸至高于座椅的至少一部分的位置。优选地,把手致动部和火花部在座椅的相对的两侧。
在优选实施方式中,后轮构造为关于车架回转。优选地,致动部向上或向后移动时,火花部向下移动。在一个实施方式中,当火花部在第二位置时,火花元件在后轮前部的位置处接触行驶路面。在另一优选实施方式中,把手致动部借助于车把组件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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