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排污排气消声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068154.0 | 申请日: | 2012-0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933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 发明(设计)人: | 林辉江;谢春;马成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晓鹰消声器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3/00 | 分类号: | F01N13/00;F01N1/10;F02M35/08 |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50211 | 代理人: | 张小晓 |
| 地址: | 400900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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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排污 排气 消声器 | ||
1.一种排污排气消声器,包括壳体(9);所述壳体(9)的前后两端分别连接有进气管(1)和排气管(3);其特征是:所述排气管(3)的上游连接有排污管(11);所述排污管(11)从前至后依次包括渐缩管(11a)、喉管(11b)和渐扩管(11c);所述排污管(11)内设置有可与空气滤清器连接的排污小管(10);所述排污小管(10)的出口位于所述喉管(11b)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污排气消声器,其特征是:所述排污管(11)的前部连接有等内径的导入管(19);所述排气管(3)的内径相等。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污排气消声器,其特征是:所述壳体(9)内对应所述排污管(11)和导入管(19)处设置有吸声材料(17)。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污排气消声器,其特征是:所述壳体(9)内间隔设置有第一隔板(6)、第二隔板(7)和第三隔板(8);第一隔板(6)、第二隔板(7)和第三隔板(8)将所述壳体(9)的内腔依次区分为第一腔室(13)、第二腔室(14)、第三腔室(15)和第四腔室(16);所述进气管(1)接入所述第一腔室(13)内;所述第二腔室(14)与所述第一腔室(13)通过中间管(2)连通;所述进气管(1)和中间管(2)均为前端开口、尾端封闭的结构,并且管身上设置有气孔(12);所述第二腔室(14)与第三腔室(15)通过短管(18)和/或所述第二隔板(7)上的小孔连通;所述导入管(19)与所述第三腔室(15)连通;所述吸声材料(17)设置在所述第四腔室(16)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污排气消声器,其特征是:所述第一腔室(13)、第二腔室(14)、第三腔室(15)和第四腔室(16)的容积各不相等。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排污排气消声器,其特征是:所述进气管(1)从所述第一腔室(13)的前端接入。
7.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排污排气消声器,其特征是:所述进气管(1)从所述第一腔室(13)的侧面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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