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250771.8 | 申请日: | 2011-07-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035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 发明(设计)人: | 丘桂达;朱建源;杜世睿;朱卫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蓝天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L43/00 | 分类号: | F16L43/00;F16L55/033 |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渠述华 |
| 地址: | 361009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阻抗 声流型 消声 弯头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声装置,特别是指一种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
背景技术
消声弯头是内衬吸声材料的弯头,对声波有显著衰减作用。声衰减由三部分组成:近轴向波在弯头壁的吸收和反射,以及近轴向波的能量在拐弯时转变为斜向波的能量而被吸声材料有效吸收。
现有的消声器一般分为阻性消声器及抗性消声器。阻性消声器是利用消声材料或吸声结构的吸声作用,使沿管道传播的噪声随距离而衰减,从而达到消声目的,这类消声器对高频噪声具有良好的消声效果,而低频消声性能较差。抗性消声器是借助于管道截面的突然扩张(或收缩)或旁接共振腔,使沿管道传播的某些频率的声波在突变处向声源方向反射回去,从而达到消声目的。它比较适用于消除低中频噪声,而对高频噪声的消声作用较差。
如图1所示,现有的消声弯头10是在弯头的内壁与微穿孔板之间设置一吸声层101,消声弯头10的两端分别连接进风口A和出风口B,气流从进风口A流向出风口B时,由于进风口A和出风口B不在同一方向,界面的突变会使气流相互碰撞,增加阻力,同时产生刺耳的噪音,消音效果差。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人针对上述消声弯头10结构设计上未臻完善所导致的诸多缺失及不便,而深入构思,且积极研究改良试做而开发设计出本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其可同时抑制高、中、低频的噪声,且结构简单,消音效果好。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设于管道的转弯处,包括:壳体、吸声层及微孔板,吸声层设于壳体的内壁及微孔板之间,还包括一设于消声弯头内转弯部位的弧形导流板,该导流板设有若干导风孔。
所述导风孔的直径为12mm。
所述吸声层由无纺布、吸音棉、玻璃棉或海绵中的一种或多种混合组成。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采用阻抗复合式消声模式,气流进入消声弯头内,产生的声波入射微孔板,由于空气的粘滞阻力,空气与孔壁的振动摩擦,使相当一部分声能转化成热能而被吸收,微孔板能对高频噪声消声;而中、低频噪声由于导流板的缓冲,避免了气流间的相互碰撞,并将声能转化为热能。因此,本实用新型消声弯头可同时抑制高、中、低频的噪声,兼有阻性消声器及抗性消声器的消声特性,消音效果好。气流通过导风孔流向出风口,可避免阻力的增加。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消声弯头的侧面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的侧面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结合附图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1包括:壳体11、吸声层12、微孔板13、及导流板14。
吸声层12设于壳体11的内壁及微孔板13之间,本实施例中,吸声层12是由无纺布加吸音棉组成,也可由其他吸音材料代替,例如海绵、玻璃棉等。微孔板13上遍布小孔。消声弯头1内部的转弯部位设置弧形导流板14,导流板14上设置有直径为24mm的导风孔141。
当气流由进风口A流向出风口B时,由于导流板14的缓冲,分散了气流,避免气流由于界面突变产生相互碰撞,将声能转化为热能,导流板14上设置的导风孔141可让气流顺利通过。
本实用新型阻抗声流型消声弯头1采用阻抗复合式消声模式,气流进入消声弯头内,产生的声波入射微孔板,由于空气的粘滞阻力,空气与孔壁的振动摩擦,使相当一部分声能转化成热能而被吸收,微孔板能对高频噪声消声;而中、低频噪声由于导流板14的缓冲,避免了气流间的相互碰撞,并将声能转化为热能。因此,本实用新型消声弯头1可同时抑制高、中、低频的噪声,兼有阻性消声器及抗性消声器的消声特性,消音效果好。气流通过导风孔141流向出风口,可避免阻力的增加。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市蓝天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厦门市蓝天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250771.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