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77658.1 | 申请日: | 2011-05-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042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 发明(设计)人: | 王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
| 主分类号: | A24F19/00 | 分类号: | A24F19/00 |
| 代理公司: | 昆明协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3108 | 代理人: | 谢嘉;吴平 |
| 地址: | 650033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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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延缓 无效 自燃 烟灰缸 | ||
1.一种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为整体结构或分体结构,所述的烟缸(1)内设烟灰槽(2),烟灰槽(2)周围设有置烟槽,其特征是:所述的置烟槽分为短型置烟槽(3)和长型置烟槽(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其特征是:所述的置烟槽还包括长度介于短型置烟槽(3)和长型置烟槽(4)之间的置烟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其特征是:所述的置烟槽沿烟缸上沿四周均匀分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其特征是:所述的置烟槽水平设置或向烟灰槽内倾斜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其特征是:所述的置烟槽的倾斜角度为0~25°。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其特征是:所述的烟缸(1)与其上沿为一体式结构或分体式结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缓烟支无效自燃的烟灰缸,其特征是:所述的置烟槽的长度等于或小于卷烟可燃部分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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