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分布式文件系统实现文件副本管理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412866.X | 申请日: | 2011-1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13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 发明(设计)人: | 张明富;颜秉珩 | 申请(专利权)人: | 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栗若木;曲鹏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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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分布式 文件系统 实现 文件 副本 管理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分布式文件系统实现文件副本管理的方法,包括:
将所述分布式文件系统中存储设备的文件副本按根目录分组成系统级副本;
当针对所述根目录初次设置了所述系统级副本的数目时,则所述根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文件副本的数目在默认情况下为设置的该系统级副本的数目。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将所述存储设备中的文件副本按根目录中的文件目录分组成目录级副本;
当针对根目录下一个或多个文件目录初次设置了所述目录级副本的数目时,则所述文件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文件副本的数目在默认情况下为设置的所述目录级副本的数目。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将所述存储设备中的文件副本按文件目录下的文件分组成文件级副本;
当针对一文件目录下的一个或多个特定文件设置了文件级副本的数目时,则所述特定文件的文件副本的数目为设置的该文件级副本的数目。
4.按照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针对根目录重新设置了系统级副本的数目,且若设置为强制递归方式,则该根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所述文件副本依次递归为重新设置的系统级副本的数目;若设置为非强制递归方式,则该根目录的文件副本为重新设置的该系统级副本的数目,该根目录下的文件和其它文件目录的文件副本数目保持原设置不变。
5.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针对根目录下一个或多个文件目录重新设置了目录级副本的数目,且若设置为强制递归方式,则所述文件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文件副本依次递归为重新设置的该目录级副本的数目;若设置为非强制递归方式,则所述文件目录的文件副本为重新设置的该目录级副本的数目,所述文件目录下的文件和其它文件目录的文件副本数目保持原设置不变。
6.一种基于分布式文件系统实现文件副本管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相互连接的文件副本分组模块和副本数目设置模块,其中:
文件副本分组模块,用于至少将分布式文件系统中存储设备中的文件副本按根目录分组成系统级副本;
副本数目设置模块,用于至少通过系统级副本数目设置子模块针对根目录初次设置所述系统级副本的数目,则该根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文件副本的数目在默认情况下为设置的系统级副本的数目。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文件副本分组模块还将所述存储设备中的文件副本按所述根目录中的文件目录分组成目录级副本;
所述文件副本数目设置模块还通过目录级副本数目设置子模块针对所述根目录下一个或多个文件目录初次设置目录级副本的数目,则所述文件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文件副本的数目在默认情况下为设置的所述目录级副本的数目。
8.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文件副本分组模块还将所述存储设备中的文件副本按文件目录下的文件分组成文件级副本;
所述文件副本数目设置模块还通过文件级副本数目设置子模块针对一文件目录下的一个或多个特定文件设置文件级副本的数目,则所述特定文件的文件副本的数目为设置的所述文件级副本的数目。
9.按照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级副本数目设置子模块当针对所述根目录重新设置系统级副本的数目,且若设置为强制递归方式,则该根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文件副本依次递归为重新设置的系统级副本的数目;若设置为非强制递归方式,则该根目录的文件副本为重新设置的该系统级副本的数目,该根目录下的文件和其它文件目录的文件副本数目保持原设置不变。
10.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目录级副本数目设置子模块针对所述根目录下一个或多个文件目录重新设置目录级副本的数目,且若设置为强制递归方式,则所述文件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文件副本依次递归为重新设置的目录级副本的数目;若设置为非强制递归方式,则所述文件目录的文件副本为重新设置的目录级副本的数目,所述文件目录下的文件和其它文件目录的文件副本数目保持原设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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