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林地猪苓槽型坑地栽培技术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305294.5 | 申请日: | 2011-10-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989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0 |
| 发明(设计)人: | 张立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柞水县深谷猪苓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 主分类号: | A01G1/04 | 分类号: | A01G1/0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711400 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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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林地 猪苓 槽型坑 栽培技术 | ||
1.一种林地猪苓槽型坑地栽培技术,所述是针对背景技术的不足,而提供的一种降低成本、节约用地、提高产量的猪苓槽型坑地栽培技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林地猪苓槽型坑地栽培技术,其特征在于采用深30厘米、宽80厘米、长3米的槽型坑进行栽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林地猪苓槽型坑地栽培技术,其特征在于选用1000-1500米海拔半阴半阳地带的次生小灌木薪炭林进行栽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林地猪苓槽型坑地栽培技术,其特征在于首先进行菌枝培养,利用菌枝进行菌材培养,利用菌材、树叶等物质进行猪苓的槽型坑地栽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林地猪苓栽培技术,其特征在于在槽型坑地长1至10米,宽50厘米至1米,深20至4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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