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致变色材料和包括其的电致变色器件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197169.7 | 申请日: | 2011-07-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67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 发明(设计)人: | 鲁帕斯里.R.达斯;卢昌镐;全锡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7F9/6558 | 分类号: | C07F9/6558;C09K9/02;G02F1/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拟粲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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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材料 包括 器件 | ||
1.由下列化学式1表示的电致变色化合物:
其中,在化学式1中,
Y为含N的芳环基团,
X1-~X4-各自独立地为一价阴离子,
L1~L4各自独立地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亚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亚杂芳基,和
Z1和Z2各自独立地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杂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杂芳基、膦酸基团、羧酸基团、磺酸基团、羟基或硫醇基,条件是Z1和Z2的至少一个为膦酸基团、羧酸基团、磺酸基团、羟基或硫醇基,和
m和n各自独立地为0~4。
2.权利要求1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在化学式1中,当Z1和Z2相同时,L1和L2彼此不同。
3.权利要求1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在化学式1中,L1和L2各自独立地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亚杂芳基。
4.权利要求1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Y包括取代或未取代的吡啶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哒嗪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嘧啶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吡嗪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喹啉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喹喔啉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异喹啉基团,N-取代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咪唑基团,N-取代的、取代或未取代的吲哚基团,N-取代的、取代或未取代的异吲哚基团,N-取代的、取代或未取代的吲唑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酞嗪基团,取代或未取代的吖啶基团,或N-取代的、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基团,其由下列化学式2表示:
其中,在化学式2中,
R1~R3各自独立地为氢、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6~C12芳基,且a~c为0到被取代环中的氢数。
5.权利要求1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Z1和Z2的一个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杂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杂芳基、膦酸基团、羧酸基团、磺酸基团、羟基、或硫醇基,和
Z1和Z2的另一个为膦酸基团、羧酸基团、磺酸基团、羟基、或硫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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