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代理服务交付的服务交付管理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139270.7 | 申请日: | 2011-05-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6276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 发明(设计)人: | 阿利斯泰尔.P.巴罗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SAP欧洲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02 | 分类号: | G06Q20/02;G06Q20/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11105 | 代理人: | 邵亚丽 |
| 地址: | 德国瓦***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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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代理 服务 交付 管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代理服务(brokered service)交付。
背景技术
商品和服务的代理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促进商业的技术。尽管形式众多,但代理共享这样一种认识: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通常不愿或不能从事发起、处理或完成与一个或多个消费者交易所需的工作。例如,商品制造商可能宁愿关注于制造过程,因此可能与代理商订立契约,由代理商负责定位所制造商品的购买者并负责处理和完成对购买者的商品销售。当然,典型地,代理商为提供这些代理服务而收取购买价格的一定份额或其他一些费用或付款。这样,制造商(或其他提供者)和代理商可以专注于发展他们各自专长的领域。
在计算机、网络以及软件领域,代理(broker)已将这些一般概念用于例如通过因特网交付商品和服务。例如,代理可以提供一个市场(marketplace),在市场中不同的提供者可以出售他们各自的商品和/或服务。例如,诸如书籍的“真实世界”物品的提供者(例如,出版社)可以利用代理来销售书籍。类似地,也可以存在帮助销售数字内容(例如,歌曲或电影)和/或帮助销售软件应用等等许多待售物品的代理。
然而同时,软件已经从单机的、集成的、单体的应用演进为离散的服务,所述离散的服务往往在按照需求的基础上提供特定的功能(或者进行组合以提供希望的功能)。从概念上讲,几乎任何软件功能都可以作为服务例如通过因特网或其他网络来提供。此外,不同的服务——可能是来自不同来源的不同服务——可以组合或一起销售,以用于例如提供聚合的功能和/或用于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绑定,以吸引用户进行(额外的)购买。
从而,在理论上,代理和软件服务的交集(intersection)在概念上是简单明了的。也就是说,软件服务提供者(这里称为服务提供者)可能与其他提供者一样希望获得通过代理提供他们的(软件)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在一些情况下,例如当软件在概念上类似于离散的商品(如上面提到的数字歌曲或电影的例子)时,代理服务的实现也是简单的。具体地说,例如,代理可以获得销售所讨论软件的权利,并且可以定位该软件的客户,或者处理和完成销售。
然而,实际上,传统上许多服务很难或不可能作为代理服务交付方案的一部分来交付,至少无法以任何标准的或广泛应用的方式进行。例如,可能存在一种软件服务,其由市政府或其他政府实体提供给潜在的小型企业主,用于发起和注册某种业务许可。这些以及其他类似的服务可能是复杂的、长期的过程,需要很多天或更久时间来执行,并且可能由用户通过多个通道(例如,不同的用户设备)进行访问。此外,这样的多步骤服务可能在服务提供者的后端(例如,遗留)应用上执行,并且可能需要与服务提供者和/或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多次交互/接口。而且,当服务被组合或联合以交付给单个用户时,联合而成的整体或这些服务的交互可能由于各种技术上和/或商业上的考虑而十分复杂,特别是当要组合的服务由不同的服务提供者(例如,具有不同后端遗留系统的不同企业)提供时。
代理服务的服务交付包括实际运行时间、代理服务的执行、以及可能相关的功能(例如,付款收取)。在服务交付期间,服务代理可以充当简单的中介(intermediary):提供对于所讨论的服务提供者所托管的(hosted)、用于执行服务的各种后端应用的中心访问点。这样的交付模型通常意味着对服务代理仅有最低要求,而将保证服务提供者各自服务的互操作性(彼此之间的互操作性以及与用户的互操作性)的责任留给了服务提供者。相反,服务本身也可以直接由服务代理托管;然而,由服务代理来适应和执行不同用户可能希望的全部各种服务(以及他们的组合)可能是不实际或不可能的。而且,当代理上面提到的那种多步骤、多提供者、长期的、复杂的服务时,这些困难可能特别尖锐。
简而言之,不存在能以平衡(leverages)所涉及各方的相关资源和专长领域的可行方式交付代理服务的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因此,服务提供者使其服务商业化的能力降低,服务代理不太能够代理这样的服务,而消费者则需容忍他们想要使用的服务的市场较为受限且访问点较少。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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