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027650.1 | 申请日: | 2011-0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87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 发明(设计)人: | 陈隆勋;余瑞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照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 | 分类号: | G02F1/133;G06F3/041;G02B2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陈红;郑焱 |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县***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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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电子 装置 | ||
1.一种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包含:
一触控板;
一3D模块,配置于该触控板的下方,其中该3D模块至少包含一液晶层,以根据电场的改变,改变该液晶层的液晶角度;
一液晶模块,配置于该3D模块的下方,以显示一画面,其中该3D模块使该画面至少一部分形成3D影像;以及
一移动装置主结构,配置于该液晶模块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的触控板包含一第一基板、一触控电路与一第二基板,该触控电路配置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的3D模块还包含一第三基板与一第四基板,该液晶层形成于该第三基板与该第四基板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的触控板与该3D模块,还包含一上基板、一触控电路、一中间基板与一下基板,该触控电路配置于该上基板与该中间基板之间,该液晶层形成于该中间基板与该下基板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的移动装置主结构为一电子书、一移动电话或一个人数字助理的一主处理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还包含一控制电路,形成于该3D模块或该移动装置主结构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的控制电路,控制该3D模块,使该画面的一部分形成3D影像,而该画面的另一部分形成2D影像。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的控制电路,控制该3D模块,使该画面可依该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的一使用角度,以形成不同角度的3D影像。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还包含一重力传感器,电性连接该控制电路,以判断该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的一使用角度,且该控制电路控制该3D模块,使该画面可依该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的该使用角度,以形成不同角度的3D影像。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还包含一摄影镜头模块,电性连接于该控制电路,以根据使用者的瞳孔位置调整该3D模块的该液晶层的电场,以改变该液晶层的液晶角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的触控板与该3D模块,还包含一上基板、一触控电路、一绝缘层、一液晶电极与一下基板,该触控电路配置于该上基板与该绝缘层之间,该液晶电极形成于该绝缘层与该下基板之间。
12.一种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包含:
一触控板;
一3D模块,配置于该触控板的下方,其中该触控板与该3D模块,包含一上基板、一触控电路、一中间基板、一液晶层与一下基板,该触控电路配置于该上基板与该中间基板之间,该液晶层形成于该中间基板与该下基板之间;
一液晶模块,配置于该3D模块的下方,以显示一画面,其中该3D模块使该画面至少一部分形成3D影像;
一移动装置主结构,配置于该液晶模块的一侧;
一控制电路,形成于该3D模块或该移动装置主结构的中;以及
一重力传感器,以判断该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的一使用角度,且该控制电路控制该3D模块,使该画面可依该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的该使用角度,以形成不同角度的3D影像。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携式3D触控电子装置,还包含一摄影镜头模块,电性连接于该控制电路,以根据使用者的瞳孔位置调整该3D模块的该液晶层的电场,以改变该液晶层的液晶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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