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便携电子设备的壳有效
| 申请号: | 201080065538.0 | 申请日: | 2010-03-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4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 发明(设计)人: | D·米克罗夫特;C·Y·王;R·利霍;M·纽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基亚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5K5/02 | 分类号: | H05K5/02;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赵林琳 |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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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便携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用于便携电子设备的壳,包括:
第一透明弯曲部分,配置成从所述壳的前面向所述壳的第一侧面弯曲;
第二透明弯曲部分,配置成从所述壳的所述前面向所述壳的第二侧面弯曲;
第三透明弯曲部分,配置成从所述壳的后面向所述壳的所述第一侧面弯曲;以及
第四透明弯曲部分,配置成从所述壳的所述后面向所述壳的所述第二侧面弯曲。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其中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透明弯曲部分中的每个透明弯曲部分具有凸曲率。
3.如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壳的所述第一和第二侧面沿着所述壳的长度延伸。
4.如权利要求1、2或者3所述的壳,其中在所述第一侧面与所述第二侧面之间的距离限定所述壳的宽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壳,其中在所述前面与所述后面之间的距离限定所述壳的深度,并且所述深度小于所述宽度。
6.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壳,还包括提供所述前面并且定位于所述第一透明弯曲部分与所述第二透明弯曲部分中间的前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前壁、所述第一透明弯曲部分和所述第二透明弯曲部分被一体地形成。
8.如权利要求6或者7所述的壳,其中至少部分所述前面基本上是平坦的。
9.如权利要求6或者7所述的壳,其中至少部分所述前面是弯曲的。
10.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壳,还包括提供所述后面并且定位于所述第三透明弯曲部分与所述第四透明弯曲部分中间的后壁。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后壁、所述第三透明部分和所述第四透明部分被一体地形成。
12.如权利要求10或者11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后面基本上是平坦的。
13.如权利要求10或者11所述的壳,其中至少部分所述后面是弯曲的。
14.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壳,其中所述第一透明弯曲部分和所述第二透明弯曲部分由第一半外壳提供,所述第三透明弯曲部分和所述第四透明弯曲部分由第二半外壳提供,并且所述第一半外壳在所述第一侧面和所述第二侧面接合到所述第二半外壳。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壳,其中所述第一半外壳在所述第一侧面和所述第二侧面直接粘附到所述第二半外壳。
16.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壳,其中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透明弯曲部分由透明材料制成。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壳,其中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透明弯曲部分中的每个透明弯曲部分由相同透明材料制成。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壳,其中所述透明材料是光滑的。
19.如权利要求17或者18所述的壳,其中所述透明材料是塑料材料或者玻璃。
20.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壳具有至少部分由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透明弯曲部分的外缘限定的开口。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壳,还包括定位成覆盖所述开口和所述外缘的端帽。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壳,其中所述端帽被配置成容纳音频设备。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壳,其中所述端帽包括用于所述音频设备的孔径。
24.如权利要求20至23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壳在所述壳的又一端具有至少部分由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透明部分的又一外缘限定的又一开口。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壳,还包括定位成覆盖所述又一开口和所述又一外缘的又一端帽。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又一端帽被配置成容纳又一音频设备。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壳,其中所述又一端帽包括用于所述又一音频设备的孔径。
28.一种便携电子设备,包括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壳并且还包括通过所述壳的所述前面可查看的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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