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风扇阵列控制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47255.3 | 申请日: | 2010-09-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75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 发明(设计)人: | 拉里·霍普金斯;布莱恩·摩特兰德;马休·格萨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亨泰尔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4D27/00 | 分类号: | F04D27/00;F04D25/16;H05K7/20;F04D15/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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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风扇 阵列 控制系统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2009年10月27日提交的第61/255364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其是2008年3月24日提交的第12/079,177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连续部分申请,该第12/079,177号申请是2006年11月9提交的第11/595,212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现在为美国专利7,527,468的连续申请,该7,527,468号美国专利是2004年3月22日提交的第10/806,775号申请、现在为7,137,775号美国专利的连续申请,该7,137,775号美国专利是2004年3月19日提交的第PCT/US2004/08578号专利申请的连续部分申请,其要求2003年3月20提交的第60/456,413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和2004年3月20日提交的第60/554,702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权益。上述引用的所有申请的全文在本文通过引用接合于本文中。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空气调节系统中的风扇阵列风扇段。
背景技术
空气调节系统(也指空气调节器)传统上用来调节建筑物或室内(下文中称“结构”)。空气调节系统被定义为一种结构,其包括设计成工作在一起以便调节空气的部件,该部件作为结构通风所用的主系统的一部分。空气调节系统可包含部件比如冷却线圈、加热线圈、过滤器、增湿器、风扇、消声器、控制器和其他用来满足结构需要的装置。空气调节系统可在工厂内制造并用于待安装的结构中,或者可通过必要的装置内置在场所内以满足结构的功能需要。空气调节系统的空气调节舱102包括位于风通风入口锥之前的入口室112和排放室110。坐落在空气调节舱102内的是风扇单元100(在图1和图2中示出为入口锥104、风扇106和马达108)、风扇框架、以及与风扇功能相关的任何附件(例如,阻尼器、控制器、固定装置以及相应的壳体)。
在风扇106内是具有至少一个叶片的风扇轮(未示出)。风扇轮具有风扇轮直径,该直径从风扇轮外围的一侧向风扇轮外围的对立侧测量。调节部件102的尺寸比如高度、宽度、空气道长度由用于所选风扇类型的风扇制造商数据确定。
图1示出了示例性的现有技术空气调节系统,其具有容纳在空气调节舱102内的单一风扇单元100。为了示例性目的,风扇单元示出为具有入口锥104、风扇106、马达108。更大的结构、需要更大空气体积的结构或需要更高或更低温度的结构通常需要更大的风扇单元100和通常相应的更大的空气调节舱102。
如图中所示,空气调节舱102大体上被分成排放室110和入口室112,组合的排放室110和入口室112可指通风通道120。风扇单元100可位于如图所示的排放室110、入口室112内,或部分地位于入口室112内及部分地位于排放室110内。放置风扇单元100内的通风通道120通常可指“风扇段”(以参考数字114表示)。入口锥104的尺寸、风扇106的尺寸、马达108的尺寸以及风扇框架的尺寸(未示出)至少部分地确定通风通道120的长度。过滤器组122和/或冷却线圈(未示出)可被增加到风扇单元100的上游或下游。
例如,在六(6)英寸水标压力下需要每分钟50000立方英尺气流的第一示例性结构通常需要足够大的现有技术中的空气调节舱102,以容纳55英寸叶轮、100马力的马达和支撑框架。现有技术的空气调节舱102继而将为大约92英寸高、114至147英寸宽和106至112英寸长。空气调节舱102和/或通风通道120的最小长度将由给定风扇类型的公开制造数据、马达尺寸以及应用场合规定。现有技术的舱尺寸线示出了示例性的用于配置空气调节舱102的规则。这些规则基于最优参数、规章和实验。
例如,第二示例性结构包括用于半导体和药剂清洁室(在两(2)英寸水标压下需要每分钟26000立方英尺)的再循环空气处理器。这种结构通常需要具有足够大的空气调节舱的现有技术的空气调节系统,以容纳44英寸叶轮、25马力马达和支撑框架。现有技术空气调节舱102继而将会是大约78英寸高、99英寸宽和94至100英寸长。空气调节舱102和/或通风通道120的最小长度将由给定风扇类型的公开制造数据、马达尺寸以及应用场合规定。现有技术的舱尺寸线示出了示例性的用于配置空气调节舱102的规则。这些规则基于最优参数、规章和实验。
这些现有技术空气调节系统具有许多问题,包括如下的示例问题:
由于房地产(例如,结构空间)非常昂贵,非常大的尺寸的空气调节舱102是极度不符合需要的。
单一风扇单元100制造昂贵,并通常为各个工作定制。
单一风扇单元100操作起来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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