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667819.0 | 申请日: | 2010-1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143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03 |
| 发明(设计)人: | 王景兴;吴雪珍;邹凌华;何伟;丁勇;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D25/20 | 分类号: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 |
| 地址: | 317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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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油 电动 两用 地板 | ||
1.一种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包括金属制成的板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体(1)下方具有储物腔,所述的板体(1)上开设活动挡板(2),所述的活动挡板(2)开启时能够使车体的室内与所述板体(1)下方的储物腔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体(1)上开设通口(1a),所述的活动挡板(2)能够吻合覆盖上述通口(1a),所述的活动挡板(2)外缘平向突出连接片(2a),所述的连接片(2a)能够与上述通口(1a)的边缘部分通过螺栓固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体(1)与活动挡板(2)上均开设用于安装车辆后排座椅的安装孔(3)。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挡板(2)与板体(1)上的通口(1a)之间设有隔音垫圈。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挡板(2)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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