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V型悬浮退让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572297.6 | 申请日: | 2010-10-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482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 发明(设计)人: | 王东善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东善 |
| 主分类号: | B02C23/04 | 分类号: | B02C23/04;B02C4/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1344 | 代理人: | 赵成伟 |
| 地址: | 221008 江苏省徐***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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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悬浮 退让 机构 | ||
1.一种V型悬浮退让机构,所述机构包括左、右回转体,其特征是:所述左、右回转体分别通过横截面为梯形的轴承座固定在导轨上,轴承座的上端通过导向装置固定在上导轨,轴承座的下端固定在下导轨上,所述左、右轴承座之间通过拉杆和蝶形弹簧机构对称连接,所述对称的蝶形弹簧机构之间通过安全销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型悬浮退让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横截面为梯形的轴承座靠近蝶形弹簧机构一侧为梯形上底,另一侧为下底,下底和上底分别垂直于下导轨,对称布置的两个上导轨形成V型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V型悬浮退让机构,其特征是:所述左、右回转体两侧分别设有防冲撞机构,防冲撞机构的上下两端分别安装于上、下导轨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V型悬浮退让机构,其特征是:所述防冲撞机构为X型,所述防冲撞机构包括X型支撑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V型悬浮退让机构,其特征是:所述X型支撑臂的上压板和下支撑板上均设有缓冲空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V型悬浮退让机构,其特征是:所述导轨为双V型结构或者多V型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V型悬浮退让机构,其特征是:所述蝶形弹簧机构为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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