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连铸保护浇注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289845.4 | 申请日: | 2010-08-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446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16 |
| 发明(设计)人: | 周明佳;张均祥;何天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2D41/50 | 分类号: | B22D41/5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杨冬 |
| 地址: | 617067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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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保护 浇注 装置 | ||
1.连铸保护浇注装置,包括钢水罐(3)、长水口(1),所述钢水罐(3)包括设置于其底部的下水口(4),所述下水口(4)底部插入长水口(1)的顶端,所述长水口(1)顶部和下水口(4)底部分别设置有相配合的锥形内腔(2)和外斜面,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内腔(2)的斜度与下水口(4)底部外斜面的斜度相一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铸保护浇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内腔(2)的最小内径小于下水口(4)底部外斜面的最小外径,所述锥形内腔(2)与下水口(4)底部外斜面过盈配合。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连铸保护浇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内腔(2)的腔壁(5)沿长水口(1)轴线方向由波浪形或锯齿形环状凸起(6)构成,由各环状凸起(6)的最小半径环构成的锥体斜度与与下水口(4)底部外斜面的斜度相一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铸保护浇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内腔(2)斜面长度大于下水口(4)底部外斜面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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