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厂仪用压缩空气测控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256639.3 | 申请日: | 2010-07-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982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 发明(设计)人: | 李华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电力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G05B19/418 | 分类号: | G05B19/418;G05D22/02 |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张勇 |
| 地址: | 250002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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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厂 压缩空气 测控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厂仪用压缩空气测控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电厂动力之一,压缩空气与电力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但是,仪用压缩空气的质量监测却往往被忽视,并因此而造成仪用压缩空气质量下降,气动执行机构拒动而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事故时有发生。
发电企业中,仪用压缩空气中的湿度是热工监督中的强检项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规程》DL/T774-2004-7.1.2.3.3f条),是保证系统安全稳定所必须控制的指标(GB/T13277-91《一般用压缩空气质量等级》),但目前国内尚没有适用于现场的可在线监测仪用压缩空气质量的监测手段,给技术监督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仪用压缩空气质量监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湿度、油含量以及固体粒子等。造成电厂气动执行机构拒动的主要因素是压缩空气露点太高,也就是压缩空气中水分含量超标。造成电厂仪用压缩空气水分超标的主要因素是:吸附材料失效或过期、吸附器再生装置加热温度达不到要求或排气不畅、环境温度的影响、密封不严等。
GB_T_4830:1984 规定:
压缩空气露点测试方法:用精度不低于±10%(ppmv值)的微量水分析仪测量,所得数据按有关公式(曲线或表格)进行换算。所得露点要低于当地极限最低温度10℃。
ISO 8573-3:1999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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