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197322.1 | 申请日: | 2010-06-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47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 发明(设计)人: | 刁明军;方旭东;刘贤鹏;文俊;邱春;徐兰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大学 |
| 主分类号: | E02B8/06 | 分类号: | E02B8/06 |
| 代理公司: | 成都科海专利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51202 | 代理人: | 黄幼陵;肖睿泽 |
| 地址: | 610207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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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溢洪道 泄洪 出口 挑流斜鼻坎 | ||
1.一种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由第一侧边墙(2)、第二侧边墙和所述两侧边墙之间的底板(1)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为变横坡比的扭曲面,所述第一侧边墙(2)为直边墙,所述第二侧边墙由直墙段(3)及与直墙段相切的圆弧段(4)组成,
第一侧边墙(2)的起始端端部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3)的端部平齐,且第一侧边墙(2)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之间相隔一距离平行安装,第一侧边墙的起始端和第二侧边墙的直墙段端为水流的入口,第二侧边墙的圆弧段(4)端部与第一侧边墙(2)末端端部的连线为水流出口边缘线(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一侧边墙的长度L1=1d~3d,所述d为第一侧边墙(2)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3)之间的距离,第二侧边墙圆弧段(4)的半径r的取值以将溢洪道或泄洪洞的出口水流挑到下游河槽中心为限,水流出口边缘线(5)与溢洪道或泄洪洞轴线的夹角θ取值范围0~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横坡比i=(x-x0)i0/L0,式中,x为底板的任一点纵向桩号,x0为底板起始端纵向桩号,i0为底板末端的横坡比,控制i0=0.8~1.2,L0为底板的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一侧边墙(2)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之间的距离d=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一侧边墙(2)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之间的距离d=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3)与第一侧边墙(2)的长度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3)与第一侧边墙(2)的长度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3)与第一侧边墙(2)的长度相同。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侧边墙直墙段(3)与第一侧边墙(2)的长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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